本文是Better Call Saul第三季第十集的评论,全篇剧透,请没看的朋友直接看最后“季终的感慨”部分,谢谢:)
Chuck老想赢,这是他的本能反应,最差也得打平手,绝不能输的。
爱情里,他宁可气跑妻子也不愿承认自己生病;事业上,他果断地发函威胁要起诉HHM,向一直以来支持他的合伙人摊牌,料定Howard别无他法只能妥协。用勤奋和才能掌控一切的他没能料到的是,Howard被他伤透了心,宁愿自己负债也要请他出局。
是否觉得Chuck的自欺欺人似曾相识?「我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完全是老白「我都是为了这个家!」如出一辙。
就剩下亲情这一盘了——他还能赢过Jimmy,虽然他在听证会上输得一败涂地,但他还有一招必胜法宝:对他弟弟说,我根本不在乎你。类似于情侣之间抢先说分手,「我一定要证明我比你不在乎我更不在乎你」。
他保住了这一盘,方法是率先宣布游戏结束。代价是,他已经没有可以玩下去的游戏了。
这场开墙打洞,令人心碎的「魔怔」戏码,说的Chuck彻底被生活打垮之后,四面楚歌的绝望——哪怕能找到那个耗电的东西!哪怕就做到这件事!我也算是掌控着我的生活啊!
和绝命毒师里著名的「打苍蝇」一集相得益彰,只不过危在旦夕的分别是老白的良心,和Chuck的勇气。
一片狼藉,此刻只有这盏灯陪着他。小时候,他掌着这盏灯给年少的Jimmy读童话,《梅宝的冒险》。
还记得这一季第一集里,这本书也出现了么?Jimmy在Chuck家里发现了这书「哈,你还记得不,小时候你给我念过这个故事呢。」Chuck则冷酷地回应,「你不要跟我套近乎,怀念过去是不会让我忘记你做得坏事的。」那一集的名字叫Mabel(梅宝),而这一集名字叫Lantern(油灯)。
这本童话写于1896年,作者叫Harry Thurston Peck,讲述了一个名叫梅宝的五岁小朋友拯救「蜥蜴之王」并获得「变成任何动物」的超能力的故事。话说Peck最早以笔名「Pyke」出版了这本童话,随后又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当时一家主流的文学评论期刊《The Bookman》的编辑——大肆吹捧这本书,说它「有着鲜活的精神和洞察力,配图精美,可以呈给今年的圣诞老人,作为给孩子们的礼物……」
悲催的是,这件丑事和更多不堪一起败露了。14年后的1910年,Peck被人陆续曝光在离婚之前和包括自己秘书在内的三个女子有染,这些传闻最终葬送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职,文学圈也驱逐了他。四年之后,他吞枪自杀。
Peck的故事,穿越百年时空,成了眼前的这对兄弟的寓言。
Chuck没有枪,油灯也够了。而Jimmy的故事,此时还没有上演:他也有一个很赞的假名,Saul Goodman,和一时风生水起的「罪犯律师」事业等待着;等他被人拆穿,身败名裂之后,他还会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Gene,跑去俄克拉荷马州的商场里经营一个甜品店苟且偷生。
总之,对Jimmy的偏见,和自己的骄傲,烧尽了Chuck的生命力,油尽灯枯。
可是我们能怪他什么呢?从小到大他就是家里,社区里「优秀」的那一个,「顶梁柱」的那一个。「妈妈爱他,他却欺骗妈妈;爸爸惯他,他却偷家里的钱」……正义、孝顺、良心、上进、甚至公序良俗…都是自我证明的循环逻辑——因为他是,所以是他。Chuck和Jimmy都在自己的角色里作茧自缚,这悲剧像是一个自我补全的圆环。在这个美国的故事里,显得格外有宿命论的色彩。
因为他和Jimmy互为因果,这根本就是一个经典而永远再现着的结构性的家庭悲剧,就像我们国人会谈论的「排行老二」和「独生子女」等等现象一样。
所以我们恨他,又恨不起来,就像《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在他的早已注定的悲剧面前,他本身的「恶」并不重要,因为在那场灭门的屠杀中,结局已经写就。
Jimmy在某种意义上则像是令狐冲,快意恩仇,喜爱捷径,生性随意,放荡不羁的他,也想获得同门师徒和江湖的尊重,可是事与愿违:他不是名门正统,身上带着旧日的案底,他不管多努力,也永远永远得不到哥哥的尊重。也永远不能违背内心,去融入「decent people」的秩序里。
反倒是三教九流真心地热爱他,和他称兄道弟。第一季结尾,Marco临死前跟他连战连捷,骗到好多人,Marco临终前对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Marco,小粉,还有那个一起捡垃圾的时候请不了假去运送毒品的帮派小哥……这些人率直,可交,衬托出那些正派人士的伪善。
这个故事的结尾我们都知道,Jimmy最终会有一天,决定拥抱本性,拥抱所谓「黑暗」,成为Saul Goodman,那个「罪犯律师」。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虽然他失去了老年客户群体,失去了HHM、Davis&Maine这些「正经律师」的职场,失去了哥哥的爱……
但他还没有失去Kim,这是深渊前最后一根柱子。Jimmy与Kim的患难恋人关系如此完美,以至于成为这个剧里最「不可思议」的部分。Kim为了勉力支撑这个创业的律所几乎丧命,Jimmy突然有所醒悟——他一直以来坚持要付自己一半的费用,并不是为了Kim和他的事业,只是为了自己的骄傲。而骄傲是每个男人的命根子。(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叫「男人」)
所以说,真正的牺牲是放弃自己的执着和骄傲,这一点Jimmy做到了。Love will keep us alive。
Until it doesn’t.Love will tear us apart.
经常有朋友问我推荐一些美剧,我第一反应都是先说这句话:「我都是中老年人审美哈。」像是一个disclaimer,免责声明,我本能地觉得,我如果推荐自己真心爱的电影和剧集,会「坑」朋友。
当然,这只是一个把「看剧」这个小事看得太重的家伙的心魔罢了。
但我怀疑会有几成身边的朋友吃得下《风骚律师》这一口安利——它太慢,太不「爽」,太少对白,太不养眼,最重要的是,它没有什么设定。
设定是电视剧性价比最高的东西,一个好设定可以一直玩儿下去。《风骚律师》和《绝命毒师》一样,是个伦理剧,没有天赋异禀的犯罪高手也没有天赋异禀的福尔摩斯,更没有那些幻想题材的「奇思妙想」,看看最近的《美国众神》,《使女的故事》……你就知道我的意思。
《风骚律师》就是一堆不完美的人,吃生活给他/她定制的那份苦。它缺少的东西太多了,简直就是「烂剧」崩坏的标准配方。只有一样不缺:
最好的故事,每一句每一字都斟酌的台词,一砖一瓦都构建着人物的内心。内心戏经得起推敲,人物形象立得住,没有一个是纸片儿,哪怕是只有一两场戏的便当角色(想想那些Saul Goodman广告公司的「客户」们)……
第三季结束了,再次叹为观止,再次怅然若失。这是来自Vince Gilligan领导的编剧室的礼物,像一股清流,保持着「讲故事」这门手艺的金线。特效工业会一日千里,奇思妙想会飞得更高更远,只有「叙事」这身功夫,总也原地不动,因为它只是一次次向着人心发起冲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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