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对《爱情公寓》是比较无感的。除去早年间曾经无聊看过几集之外,就是后来看到它与诸多美剧的惊人“巧合”后的啧啧称奇。不过,最近偶然间与一位私交颇好的朋友谈起即将上映的《爱情公寓》电影版,不料却大吵一架,并且被对方的各种在我看来匪夷所思的言论惊得哑口无言。
本文所引用的图片、视频来自网络,作者可查的均已注明或本身便有水印
我本来以为,像《爱情公寓》这样的抄袭,是无需再次反复论证了的。毕竟,关于《爱情公寓》涉抄袭之嫌早已在网上实锤地沸沸扬扬,但凡看过其余几部美剧,或者是围观过相关新闻,甚至大部分“爱粉”自己,也都得承认,该剧在剧情、角色,甚至具体台词、走位上都“借鉴”了如《老友记》、《广告狂人》等经典美剧。其相似程度甚至让人不得不羡慕起《爱情公寓》的所谓“编剧”的工作是多么轻松(鉴于这部电视剧的影响力,这甚至对编剧行业本身都带有一定的伤害)。但为了那些之前没吃过瓜的朋友和本文的完整性,我还是在此略举几例:
由于抄袭的部分实在太多,可以在网上轻易地搜到,所以在这里就不在列举了。丢几个链接给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这部惊世之作到底有多厉害。
或者微博上去专注挖掘《爱情公寓》抄袭细节的@爱情公寓抄袭史 或者@残狼之卑 了解一下。
总的来说,该剧 其中人物结构为老爸老妈浪漫史和老友记综合体,剧情台词抄袭重灾区为老友记,乔伊传,老爸老妈浪漫史,剧情照搬,台词纯汉化。总共涉及到的剧目包括但不限于老友记全十季、生活大爆炸前九季、废柴联盟、老友记衍生剧乔伊传全两季、it狂人全四季、老爸老妈浪漫史全九季等等,甚至还看到网友说也有日剧不幸中枪。
当然,对于那些死不承认抄袭的,我借用之前机核某位朋友的评论回复你:
一部作品是不是抄袭,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法律说了算。
一部作品有没有抄袭,你说了算,我说了算,因为我们都用眼睛看。
我的朋友和部分“爱粉”的第一个令我吃惊的论点就是:山寨和抄袭是这个世界进步的一大推动力。这个看上去颇为惊人的言论,其实有着一套自洽的逻辑体系:当今世界是个开放的世界,我们不是活在闭关锁国的黑暗时期。别国的先进技术与文化,我国自然就可以借用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哪个工业技术不是各国各人相互学习得来的呢?——这个看上去颇为有信服力的论调(注意,这个说法实际上是网上因所谓“互联网精神”而否定版权之说异曲同工),实际上却误解了一个重大区别:科学和艺术,甚至信息与艺术,是绝不能混为一谈的(在现代社会,即便是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存在着知识版权和技术所有的问题,所有的“互相学习”都是在付出一定代价后达成的)。
无法否认也无需否认,我们现在生活中应用到的大量技术都是由西方传入我国的。大如飞机发动机、高铁、航母,小到手机上的某个app,我们都在享受着互联世界所带来的好处。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当我们把这种“国际主义精神”移植到艺术创作上的时候,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科学,确切地说,我们当今社会的以自然科学为基础而铸成的技术大厦,是基于一个或几个被认证了的客观存在的准则、定理而逐渐修葺而成的。而艺术却恰恰相反。真正伟大而美好的艺术,都是基于创作者脑海中偶然迸发出的点点星光——这绝不能用某种通俗的定理或公式以供分享。所以临摹的作品永远无法表达出原作那只可意会的精髓。这也就是为什么毕加索的后世绝难越过大师的高峰,“没有晚晴,何来五四”的再论也是基于那一代作家的激昂的才华。
因为艺术是独一无二的,艺术是不能复制的,艺术是人类穷尽工业文明后的最后避难所,是创作者与神交会的刹那绚烂。
所以艺术创作上的抄袭,不仅仅没有促进文化的交流与进步,反而像是用复印机复印出来的劣质仿制品——不仅没有原作的精华,而且更是对创作者自身洋溢的才华、难得的灵感与澎湃的想象力的侮辱。
另一个《爱情公寓》拥趸所强调的论点是:《爱情公寓》对国外电视剧的“借鉴”并不是抄袭,而是将外国文化本土化。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重要问题:版权。何为“本土化”?本土化的主体应是创作者自身而非他人。就像外国公司所作的游戏,它的中文本土化,是应该由它的创作者自己或授权他人完成的。本土化确实是打开国外市场或受众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一个近年来较为成功的案例就是中国科幻作家刘慈欣的《三体》在西方世界的大获成功。
在这里,《三体》的本土化工作是由译者和出版发行商共同完成的,他们的共同特点在于都获得了原作者的首肯。并且必须要指出的是,译者刘宇昆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他杰出的翻译,《三体》就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当看到有《爱情公寓》粉丝认为将英文翻译成中文就不算抄袭的观点时,那我只能说《爱情公寓》“编剧”最多只能算作一个中文汉化组,还是不太成功的那种。这不仅仅是一个常识性的谬误,更是对翻译者和原作者的极大不尊重。难道《三体》翻译成了英文版作者就不是刘慈欣而是刘宇昆了吗?
情怀,往往是对一部文艺作品最无力的辩护。在这里,我无意否认《爱情公寓》确实陪伴了一代人的成长,也确实认为那一代观众对《爱情公寓》有着某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是真实的。但如果像《编辑部的故事》、《我爱我家》这样陪伴我成长的电视剧突然某一天被爆出严重抄袭,我会感到一种背叛和愤怒,而不是想方设法去维护它。
但如果爱粉们真的和我无法产生相似的情感共鸣,也请至少看看还是——写的这段话。
PS: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爱情公寓》电视剧状告电影版侵权一事又闹的沸沸扬扬。如果该剧的电影版真的和电视剧完全不是一码事,而是一部盗墓剧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话,那可真是令人无力吐槽了。不过,同样的导演同样的编剧能干出这种事也是不足为奇,只是可惜粉丝的情怀再次成为了赚钱的幌子。
以及,对于那些嚷着欠《爱情公寓》一张电影票的同学,我只想说,你们看的《爱情公寓》是部电视剧,不是电影,你不欠他任何东西。
写到这里,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爱粉们“这是情怀”和“我就喜欢”这种主观化的辩护实际上是无法反驳的;另一方面,我也深知国内艺术创作抄袭风之风行、遗害之严重不是对一部电影的抵制能够扭转的。究其根源,实际上在于国内对艺术创作的边缘化。我的朋友以及《爱情公寓》的粉丝之所以有着“抄袭无罪”“山寨有理”的荒唐言论,简单地说,正是因为他们既不知道艺术创作所需要付出巨大艰辛,也不知道艺术创作有着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性。
国内文艺创作的娱乐化和功利化趋向,则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一旦一部无剧情无演技甚至涉嫌抄袭但拥有一定粉丝量和流量明星的作品能够在经济上大获成功,就必然导致这样的作品将会越来越多“我抄袭照样能挣大笔的钱,为什么还要费劲脑筋去原创呢?”这样的作品越来越多,便使得那些真正用心打磨过的作品愈发的边缘化,从而引发新一轮的恶性循环。
除去如上所说艺术创作环境恶化,更严重的是抄袭作品的大行其道不仅仅侵犯了创作者的权利、欺骗了观众,更使得一些人因为所谓的“情怀”而扭曲了正常的价值取向。像本次《爱情公寓》事件涌现出来的一些不仅仅认为抄袭无罪,甚至觉得抄袭有理,抄袭有益的言论,真是让人感觉有一点绝望。
再往深处说,无头同学在当初郭敬明《爵迹》上映时的一番言论仍如雷霆灌耳:
任何的文化都是通过长时间的原创的积累而诞生的。而当人们发现只依靠着剽窃和抄袭,只靠着东拼西凑就能够达到所谓的成功,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怎么指望再创造出好的文化产品呢?
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上,英国向我们展示了这一个世纪以来他们所发展的文化,披头士,007,憨豆先生,007,这些文化内容是他们在这一个世纪以来所创作的“新”的文化产品。
2016年的东京奥运会宣传片上,已经出现了大空翼,马里奥,哆来A梦这些代表日本的新文化,已经有了椎名林檎以及aya&bambi这些新的自己的原创内容。
他们都没有再提自己的国家曾经创作了什么,都没有提自己是什么文化古国,自古以来如何如何。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所创造的更值得骄傲的文化。
而在这里,已经“成功”的人,还拿着自己抄袭的东西问着“为什么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我很怀疑,下一次我们如果再举办奥运会,我们这个曾经的“文化巨人”会不会尴尬的空无一物,或者在别的国家的原创文化下,相形见绌。
《红海行动》、《我不是药神》这种各有突破的作品的接连出现的时候,《爱情公寓》及其预售的火爆无疑给我们当头一棒。看来艺术正名、创作维权,还是有漫漫长路要走。
评论区
共 192 条评论热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