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相信读过前两篇文章的读者,对于现代性与科学语境及其科学本身的漏洞这几个词汇,应该不再陌生。而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围绕着当代最著名的哲学家,Peter Singer(皮特·辛格)的论文《饥荒,富裕和道德》作为中心论点,尝试向每一位读者提出两个问题,并给出我的回答:
我们是否需要对于我们如今的道德与商业所搭建的“文化“产生一定怀疑。
Peter Singer 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应当在何种程度上接受它。
为了更好理解辛格的利他主义,我们需要部分知识的补充。因为本篇文章所论述的,是西方的近现代伦理学内容,我不会过多涉及到我们本身的伦理理论,尽管大多数现代人有且仅能接受的是个人主义与不完整的西方功利主义观念。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的提出者,其提出的功利主义与现代人理解的功利主义有着很大程度的不同。边沁将功利主义的概括为一个行为所产生的所有快感的总和,减去参与此行为的所有人的痛苦。总而言之,这是一种享乐主义与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的结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你需要对于交往的异性撒谎时,你面临着一个看似不足为虑的道德困境,你可以选择不去撒谎,因为你所受的教育,告诉你撒谎是不对的,尽管他们不去论述撒谎为什么是错误的。或是你可以去选择撒谎,如果我们按照边沁“快乐计算”的理论,我们只会会对你的行为所产生的 结果 加以评价。
我不去撒谎,结果是我与交往对象的关系紧张。
我去撒谎,结果是我与交往对象保持原先的关系,或者是产生了更深的感情。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要注意一点。边沁的功利主义只对于你的行为的结果,即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进行计算,而对于“你需要不断编造谎言来圆谎”的反驳不做考虑,如果我们将影响纳入到讨论将会牵扯到因果的问题,在此不表。
自然的我们会得出,(2)的行为能够产生更大程度的快乐或者说幸福,所以以边沁的角度来说,我们只需要在意 行为的结果 所带来的效益是否满足,最大化快乐和规避最大程度痛苦。
在我们先前的论述中,相信各位读者对于结果主义已有所了解,其重要性贯穿于功利主义,简而言之,结果主义认为任何行为的结果是对错的唯一标准。而我们普遍接受的功利主义与边沁的理论类似,但抛弃了边沁对于快乐的定义,转而宣称“Objective List theory”之中所包含的事物才是人们所追求的幸福。其中包含了爱与被爱的关系,自由,欢愉,等等一系列的事物。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普遍的功利主义是将这种统称的“ 幸福”最大化 的一种伦理学观点。
那么让我们简单地运用这一观点在电车难题上。电车难题提出了一个假象实验,假设你看到一辆刹车失灵的有轨电车即将撞上轨道上的五个人,而一旁备用轨道上只有一个人,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五个人会被撞死。你手旁有一个按钮,按下按钮,车会驶入备用轨道,撞死一个人。那么你是否应该牺牲这一个人的生命而拯救另外五人?
相较于你是否会失去异性伴侣青睐,电车难题迫使人进入了一个必定需要做出选择的困境。(我们且在此撇开第三种可能,即你放弃做出选择,这种行为被功利主义称为“道德自我放纵”)假设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你会做出如何的选择?如果我们只根据行为的结果来判断,功利主义者必定会按下按钮,因为五个人的性命的重要性当然会高于一个人。然而,我们本能的会对于这类型的论述产生反感,如果说那一个人是你的伴侣或是家人,你能做出相同的选择么?
这里我们引出了功利主义的一个属性,即 平等性 。如果说功利主义希望将“幸福”最大化,那么个人的重要性,必定会因集体而被埋没。无论是亲属或是熟人,只要被电车杀死的一方无法带来更大程度的“幸福”,那么功利主义者应该毫不犹豫地按下按钮来最大化集体的“幸福”。
在面对辛格的论述前,我必须考虑一个问题,自然是西方和东方经济的差异。当辛格在对于西方传统伦理与社会行为提出质疑时,我们不能忽略自身的经济实力去维持某种发达国家视角的世界,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置身世外,我会举出两个相当普遍的反例来论述,并且证明这些例子本身有多站不住脚。其次,从伦理层次,我们需要注意某些潜在的问题。
辛格在文章中对于我们提出了三个道德要求,其强度是逐层递减:
P1:在 对比 之下,如果我们本身的行为或是已有的资源无法被证明更重要,那么我们需要去帮助其他人,而不是达成我们本身的行为或是占有该资源。
P2:如果行为或资源 本身不是那么重要 ,那么我们需要去帮助其他人,而不是达成我们本身的行为或是占有该资源。
P3:如果对于我们自身造成的 损失非常微小 ,那么我们需要去帮助其他人,而不是达成我们本身的行为或是占有该资源。
辛格本人倾向于P1的观点,并且认为每个人都需要做到这种程度。
反驳1: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远离于我的日常生活,物理上的距离迫使我只能按照正常生活行事。
如果你有关注到网上无数的志愿者网站与非营利性组织,现代的支付方式都不再会被这种物理上的距离所隔绝。我会在此处和文末贴出辛格在 TED上的演讲 ,作为有效的利他主义者,辛格所举出的例子绝非不可行,而真正所要改变的,是现有人的道德,一种由商业主义扭曲的道德。 反驳2,“凭借一个人的能力微不足道的贡献,我们并不能改变什么。”
辛格论述到,如此去解释仅仅是对于自己的责任的一种推脱。接着,他们会补充到,“大多数人并不会自愿去向慈善机构捐款,一部分出于对于他们的不信任,总体而言,社会上大部分人不会这么做,那么我应该和他们一样,而不是做出任何’出格’的行为.”
辛格指出这种将自身置身于人群之中的行为,仅仅是对于自身的冷漠找到的借口,大多数的行为和证明该行为的道德性并没有直接关系。例如一战结束,经济崩溃而人民渴望一个人带领德国走出困境的情况,人们将自愿交出自己的权力,去扶持纳粹政府的上台。然而大多数人选择被恐惧驱使做出非理性行为,并不代表着这种行为能被证明是道德的。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我们需要接受辛格的伦理要求。辛格所阐述的P1,指向着让我们牺牲一切娱乐与物质资源,仅保留足够供给生存的内核。当P1中提出“对比”这一词时,它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做每一件事情前,都需要考虑自身的行为是否能拥有比帮助饥荒或者受灾人民更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从如下的例子中窥知一二:假设我在犹豫不决去购买一包薯片或是一杯咖啡,根据辛格的理论,这些被用来单纯享乐的钱,和被用来救助饥饿的难民比起来,是相当没有价值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将被用来享乐的钱全部捐给难民。
当然,这是非常不现实的,如果读者对于现代性稍作了解,我们大致可以发觉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是由工作与休闲构成的,而休闲即是由不同类型的购买与社交来达成满足。所以,我非常不避讳地认为,相当多的人会认为自我满足的重要性大于救助人命,因为商业包装的广告与生活中,不会出现这些“碍眼”的人与悲剧,当我们看不到时,一切其实都没有发生。
如果这类型的可行性并不高的话,我们是否有其他方式去改变这一现状呢?
在文末,我将阐述另外的一种方式,从商业赋予我们意义出发来看待道德的问题。
当然我需要重申,我并不是鼓励任何程度上对于我所论述观点的实践行为,但我认可一点,那就是我们先今的消费社会,已经对于意义与人对于意义的渴望进行了极大程度的扭曲。
如果说工业生产品对于人的刺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单纯的生理刺激(对于脑部的),那么我们对于高昂奢侈品的消费,那算的上是什么呢?
当一双全新的签名的运动鞋,一件独具匠心的设计师定制的新款衣物,一款限定首发的周边产品横空出世时,为什么在如此之高的价格背后,会有无数的人争相购买。对于意义的塑造,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我提出这个例子的目的不在于此。当这种狂热的消费成为了一种趋势时,辛格对于这类行为提出了质疑。
即便是辛格相对平缓的P2 的道德要求,也提到了我们应该去做我们认为更加重要的事情。相较于客观对比,Singer 给予了我们主观权衡的权力,然而事实却是, 我们对于奢侈品的购置成为了一种中立的行为,甚至被商家所鼓励,而捐款却被认为是“慷慨”的表现 。进一步说,我们是否在潜意识里已经将人的价值贬低至商品以下? 辛格接下来论述到,我们应该重新划分责任与慈善(即份外的事情)之间的区别。(这里将慈善定义为有益处但并非道德要求的事。)
尽管辛格在文章中,并未给出绝对的答案,不过我们不妨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对于此问题给出回答。让我们回忆功利主义的两个定义,平等性与整体性。从功利角度来看,每个人的“福利”都有着相同的价值,那么功利主义将会要求我们以最大程度实现集体的“福利”。然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我们可以通过统计得出,一部分人的牺牲(即处于贫困状态),能带给社会最大程度的“福利”,那么功利主义者将会毫不犹豫地支持一切消费主义的行为,并提倡保持现状的重要性。
至此,我们已经意识到了,去改变某种商业环境下人的道德,是为数不多能从深层次改变现状的方式。然而如同辛格所支持的P1道德要求类似,当我们面对着自私的本性时,能做的似乎很少。但即便如此,辛格也宣称,如果每一个人能做到P3,即为每个人牺牲自己最为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资源,社会上大部分问题都将会解决。我并不会认为我花费了这十几小时去阅读材料和写出这篇文章能抵消掉我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是尽我本分。我只希望每一位读者在读完本文后,能意识到本身的责任,“个人主义”绝非是我们“自由"生活的灯塔。如果无法做到P3,我们至少能将这种思想传播出去,只有思想才会带动社会中每个人的行动。
结语:希望通过阅读本篇文章,你能意识到个人主义的社会并非尽善尽美,而商业带来的消费观念也同样有着危险的一面。如果现代性所带来的道德终将走向毁灭,那么我们是否能向自我寻求答案?
正如康特的墓志铭: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景仰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Singer, P. (1972). 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22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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