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触碰公共讨论中的词语,因此这篇文章中涉及“讨论”这个词汇的内容会以百分之二百的谨慎性进行表述。讨论是现代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无论是在互联网上或是现实生活中,但令人苦恼的是在很多时候,讨论会偏离原本的命题而走向情绪化的表达。当然情绪是讨论中必要的一部分,但如何让情绪有效帮助讨论而不是阻止讨论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于其说是分析,不如说是某种建议,或是工具,来帮助读者更好建立讨论。
那么我还需明确一点:即我会涉及到一部分存在主义的理论。但存在主义的语言与表述方式和各位读者已经熟悉的论述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会导致我的论述过程偏离原本的方向,而我原本的计划也仅是“借走”存在主义理论中我需要的部分。因此,我只能放弃某种程度上对authenticity(真)的追求,而使用逻辑性更强的语言来进行存在主义的论述。这种行为的确有得有失,还请欧陆哲学系的朋友理解。我在公共场合的言说必定要简化,来达到能够被理解的目的。
那么本文的结构如何?对于“讨论”的探讨必须一步到位,我不会隐藏任何目的性来让读者猜测。本文作为探讨“讨论”的上半部分会做以下分析:
从时间(Time)角度分析“讨论”可能拥有的性质——冲突性。
以柏拉图所著《 游叙弗伦篇 》对“讨论”方式与目的性进行分析。
熟悉系列文章的读者可以将本文看作我们进入近现代哲学的最终Boss——康德之前的一次热身,那么我们正式开始。
讨论,我们的日常包含了各个方面的讨论。我们可以讨论爱吃什么,我们可以讨论喜欢的游戏或是近期的新闻。那么本篇文章的“讨论”所指向的是什么呢?
如果是讨论爱吃什么,例如说一碗米饭。我们对于一碗米饭的讨论可能是对于谷物的口感以及味道的描述。这并非本文想要涉及的内容。
那么我们讨论喜欢的游戏又是如何?游戏,棋牌游戏,电子游戏,某种拥有规则的户外运动,或是文字与语言上的游戏。游戏的形式可以是纷繁复杂的,但当我们讨论游戏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会谈两个东西。
游戏的内容本身。
对于特定游戏的喜好。
对于游戏本身的“讨论”与其说是讨论,更类似是一种信息的获取,而与之相对的,对于游戏喜好的讨论更接近本文想要探讨的“讨论”。那么对于游戏喜好的讨论会如何进行?喜欢或讨厌一款游戏,通常包含了两个部分:
表明对于游戏的观点(喜欢/讨厌)。
阐述原因(为什么喜欢/讨厌,包含游戏内容,情绪经验等等)。
而如果我们将这种对于游戏的喜好的讨论进行细分,那么从这里我们得到了本文探讨的“讨论”的第一个定义:讨论是针对一个事件(Topic)的,包含观点(Opinion)与解释(Explanation)两个部分的一种语言表述。
那么从以上的定义中,我们不得不问一个问题:这个定义足够么?缺少了什么重要构成部分么?答案是肯定的。从我们日常的角度来看,讨论必定包含了一个性质:时间性。这可以说是某种康德或是物理上的定义,即讨论必定包含了时间要素。如果我们用语言描述,讨论必定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发生,以下的数字表示时间先后顺序:
发现讨论所需的事件(Topic)。
产生自己的观点与解释。
与他人进行讨论。
在城市中上班的女性小A,早上洗漱完毕,准备去上班,从地铁站去到办公室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于是她打开手机,开始浏览微信群与网页中的消息。有三个信息引起她的注意,贸易战,有关她个人的爱好的新闻,与微信群中出现的因为某件事产生的争吵。在她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后,她和同事开始了交流,而从她脑中出现了上述三个消息。她决定将微信群中发生的事情进行概括并给出她的观点,但同事却在这个问题上,与她产生了不同的想法。于是针对在微信群中发生的事情,两人进行了讨论。
从这个例子我们能看出来,讨论必定分三个部分: 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以及表达 。而这三个步骤必定是通过前后的时间顺序来进行。获取信息与表达这两个步骤不是现在我们需要讨论的重点。让我们着重探讨“分析信息”这个步骤到底包含了什么内容。分析信息实际上需要两个步骤,即选择特定的事件,进而对于事件在产生相应的观点与解释。
从上述的例子中,我们能看到小A不单纯是看到了一条信息,而是多条信息:
贸易战
个人爱好
微信群的争执
从多个信息当中挑选一个信息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选定信息。为什么小A要选择微信群的争执作为讨论的事件(Topic),而非其余两者?如果我们假设小A与同事B两人没有相同的爱好,而对于新闻的关注度与普通人类似。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在进入讨论之前的选择事件(topic)的过程中,人必定遵守了某种规则。而我认为这个规则是:冲突性。
什么是冲突性?冲突性可以从字面理解,即对于事件本身的解读容易产生多种观点,而观点之间有不同解释的支撑。因此微信群的争执之所以会被小A或更多人当作讨论的事件(Topic),其原因除开对于贸易战的陌生感之外,必定是因其自身拥有冲突性。而有冲突才会吸引到人来进行关注,这种意识行为需要一种解释的话,我想类似于视觉。在一张图片上,我们对于移动的物体的注意力要大于静止的物体。而冲突性的事物就类似于移动的事物,我们对于产生冲突的地方的关注度要大于非冲突部分。
因此我们可以拓宽对于讨论的定义:讨论是有时间性的(步骤性)针对一个有冲突性事件(Topic)的,包含观点(Opinion)与解释(Explanation)两个部分的一种语言表述。
那么我们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给出什么结论?结论很简单,但我们却时常会发觉日常讨论中,人们并没有好好意识到这个结论。结论是当A与B决定参与一个讨论的时候,A与B实际上是进入了对于冲突事件的讨论。因此,进行讨论代表着A与B必须意识到产生任何冲突性观点与解释是冲突性事件的必然结果,进而需要排除因为观点与解释的不一致来带的,情绪上的对于他人的语言攻击。
如果我们的讨论包含时间性这个概念,那么根据时间性,我们就要从分析信息这一步进到表达这一讨论最重要的步骤。从常识的角度来看,讨论的目的是要通过引出观点并给与合理的解释的方式令另一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这听起来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但根据我们日常的经验,却又是几乎不可能的工作。那么我们应该放弃“说服他人接受自身观点”作为讨论的目的么?问题并非这么简单,让我们尝试回到文本来解决这个疑问。
在丹麦哲学家 索伦·奥贝·克尔凯郭尔的《哲学片段》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理论,他阐述了苏格拉底在他的对话录当中的位置:我们通常称苏格拉底为哲学的“助产士”,这听起来是说苏格拉底的哲学理论为西方哲学奠定了基础。但并非如此,如果我们仔细去阅读对话录,我们会发觉,苏格拉底通常担任的并非是讲师,即那个声称自己知道知识的人。相反,苏格拉底是那个“不知道讨论命题应该如何定义”的人。而讨论的过程是苏格拉底提问,在不断的提问下,让原本认为知道命题的人,对于自己定义的命题产生怀疑。因此“助产士”这个比喻的真正含义为:知识原本就属于与苏格拉底讨论的人,而苏格拉底的工作仅仅是提示与帮助他人理解到自身的错误,而至于真理会是什么和苏格拉底本人关系不大,因为生产知识终归是他人自身的事情。
除了以提问作为讨论方法外,这个提问的过程并非是带着“真理必胜”信念咄咄逼人的审问,苏格拉底始终都带着一种谦虚的态度去向“知之者”提问。为什么要谦虚?正确的人不应该始终都是正确的么?而苏格拉底不应该是真理的代言人么?克尔凯郭尔对苏格拉底的讨论方式有着更深层次的分析,他认为当我们尝试和他人讨论的时候,让他人完全理解并且赞同自身的观点并非说服者的工作。
对于讨论的两人A与B而言:A(观点+理论)——>B(理解理论)——>B(接受观点)
任何说服者都必须意识到一点,即在阐述理论后,理解是跟随在阐述之后的。因此如果任何说服者在阐述部分就希望他人能跳过理解而接受观点,那么他就忽视了B理解理论是最重要的环节,而这个环节与说服者无关。在克尔凯郭尔眼中,这是上帝(他者意识)的工作。因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做过多期待,也不能在期待落空后对于他人进行指责。
为什么?说服者可能认为一个清晰的逻辑以及为观点本身说明了一切,但我们必须意识到,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日常经验,日常信仰掌管着一个人对于世界,对于道德,与事物理解。因此清晰的逻辑的确是帮助他人理解的很好方式,但我们同样要意识到某种理性如同强迫症一般的“我必须要说服你!”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 但我依然要强调不做期待并不代表作为讨论者创造更容易理解的例子与论证是不必要的。 因此,在我们打消了某种理性带来的强迫行为后,让我们回到游叙弗伦篇来看看苏格拉底实际的讨论过程。
此篇描写游叙弗伦和苏格拉底相遇于王宫前廊,两人各有法律事务在身。苏格拉底被告其渎神。而在另一边,游叙弗伦作为杀人案的原告,他告自己父亲犯有杀人罪。此案的起因如下:一个仆人在纳克索斯杀死另一家奴。游叙弗伦的父亲将凶手制伏,投入了沟中,让人去雅典请求神的旨意如何处置凶手,但使者回来前凶手就因为饥寒交迫而死于沟中。
游叙弗伦告诉苏格拉底,他有责任起诉自己的父亲因为不去起诉即是对于神的怠慢,因此敬重神的旨意是他必须要做的,尽管他的家人与朋友一致反对自己的行为。
于是苏格拉底与游叙弗伦的话题集中于一个问题展开,即:何为敬重神明?因为在游叙弗伦眼里,敬重神明意味着自己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苏格拉底认为接受神话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起诉自己的父亲)并非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对于如何是敬神的定义之争,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于游叙弗伦行为合理性的讨论。而最终苏格拉底从语言定义的循环与无限回溯的谬论驳倒了游叙弗伦,但游叙弗伦以自己有事情没做完为借口结束了讨论。
请读者注意,我会首先解释文本包含的内容逻辑。之后我们再对于这种对话方式进行结构性分析。
苏格拉底<苏>:那么请告诉我,你说虔敬(神)是什么,亵慢(神)是什么。
游叙弗伦<游>:我说虔敬就是我放才所做的事情;凡有罪,或杀人,或盗窃神器,或做其他坏事,不论是父母或其他人,都要告发,否则便是亵慢。你瞧,苏格拉底,我给你一个多么确凿的证据,如我曾给过别人,证明神规确实是如此:凡怠慢神的人,无论什么人,都不能免于惩罚,这是公平正当的,大家承认宙斯是神之至圣最公者,相信他因其父噬子而缚父,其父也以类似的原因截肢了他的父亲。我父亲作恶(杀人),我告发他,他们(游叙弗伦的亲人)却恼我。他们对神和对我如此相反。
<苏>:可不是么,游叙弗伦,我可不是因此被告的,因有人讲这类神话时,我便感到厌恶,难于接受。显然因此,有人说我大错特错。现在,在这方面如你一般博学,也认为这些故事可信,我不得不让步了。我既自认在这方面毫无所知,还有什么可说的?以宙斯的名义,请你告诉我,你真信有这些事么?
<游>:真有,苏格拉底,还有更新奇的,很多人不知道的呢。
<苏>:我不会惊讶,请你择日再讲给我听。此刻请详细答复我方才的问题。朋友,方才我请教虔敬是什么,你还没有充分指教我,只告诉我你现在讼父杀。
<苏>:请注意,我不是要求你从许多实例中指出哪些事情是虔敬的,而是请你定义虔敬的本质,一切虔敬的事情之所以可以称为虔敬的原因。你曾经说过,所有虔敬的事之所以为虔敬,亵慢的事之所以为亵慢,都是由于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概念。你记得么?
<游>:你要我这样说明,我就照办。神之所喜爱的事情是虔敬,神不喜爱的事情是不虔敬,是亵慢。
<苏>:来,让我们检查此刻的话。凡人做神喜爱的事情是虔敬,凡人做神所厌恶的事情是亵慢。虔敬与亵慢非但不相同,而且最相反。难道不是么?
<苏>:游叙弗伦,我听说神与神的意见会有分歧,交恶相争不是么?
<苏>:那么关于什么事情的意见会让神产生分歧?也许你不能随口提出答案,让我试提以供研讨。那不是关于是非,善恶,贵贱的问题么?岂不是这些问题上,人与人之间意见分歧,交恶,纷争。无论你我或其他人不都是如此么?
<苏>:那么神呢,游叙弗伦?他们若有意见的分歧,是否会在这些问题上呢?
<苏>:那么,高贵的游叙弗伦啊,以你的话来说,不同的神对于是非对错,善恶贵贱都有不同的意见。那么每个神都有自己的是非对错,善恶贵贱,是么?
<苏>:那么同一个事情,这个神会认为是善良的,另外一个神会认为这个是邪恶的。那么似乎同一件事情既可以是为神所恶,亦可以为神所好。那么就存在对神来说,又可好又可恶的事情。(矛盾)那么一件事情即是敬仰神的事情,又可以是亵渎神的事情了。
首先让我们整理一下讨论内容,苏格拉底希望游叙弗伦说清楚他起诉父亲的原因,游叙弗伦首先回答是因为他需要遵从神的旨意,做敬神的事情。但苏格拉底并不对这个答案买账,他继续追问,什么是敬神的事情?游叙弗伦回答是神喜爱的事情。但这明显是从一个定义跳到了另外一个定义。那么什么是神喜爱的事情呢?这个问题可以永远追问下去,但我们并不能找到答案。
因此,苏格拉底指出,在多神教的古希腊,一部分神和另外一部分神的战争证明了他们在有些问题上并没有一致的答案。而如果没有一致的答案,那么我们就无法定义什么是神喜爱的,因为存在事物既可以是神喜爱的也可以是神厌恶的,对于一个词“敬神”的定义产生了正反两个定义,这违背了最基本的矛盾律——一个事物不能即是它自己也是与它相反的事物。例如我们定义“明亮”的时候,不能将“黑暗”的定义放到其中,因为这样我们就无法使用这个词了,一个词既可以形容明亮也可以形容黑暗,那么词语就失去了意义。
解释了游叙弗伦篇的内容,让我们再回头看看其中苏格拉底的对话方式。从一开始,苏格拉底只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敬神?接着他并没有直接指出游叙弗伦到底在哪做错了而是根据他给出的敬神的定义做下一步的分析。 这是整段对话最有趣的地方,苏格拉底在做的更像是帮助游叙弗伦进一步思考他给出的定义,而非给出苏格拉底自己所认为正确的观点与解释。并且这个思考过程是流畅的。
思考过程:如果敬神是游叙弗伦做事情的信条,那么到底什么是敬神?——是神喜爱的事情——但是很多神对于相同的事情有不同的理解——这会产生矛盾——矛盾的事物不能作为做事情的信条。
从这个过程,我们能够看出,苏格拉底的询问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在推进游叙弗伦自己去思考“自己认为绝对正确”的事情,而非建立一个与游叙弗伦完全相反的观点:“神不能成为你行动的信条”然后给出自己的解释。那么让我们再回忆之前给出的论点,克尔凯郭尔指出:理解他人的逻辑是上帝(他者意识)的工作。因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做过多期待,也不能在期待落空后对于他人进行指责。去解决这个问题,苏格拉底意识到了直接给出观点与论证并不能让人信服,因此他通过理解他人错误观点,并且帮助他人一起推导出“为什么错误”的方式进而让人达到一种“我之前的观点是否会是错的?”的状态,使人重新开始寻找一个更好的理论填补错误的部分。
但有读者会提问:在网络讨论中,似乎并非讨论的A或B掌握着真理,而其中一方帮助另外一方理解自身错误的过程,更多情况是双方都认为自己掌握着道理而指出他人的问题。那么我们从苏格拉底这里能学到什么呢?答案很简单。苏格拉底自身知道的仅仅是“我比别人更能意识到自己欠缺了相对应的知识”因此,我们上文所述单向的:苏格拉底帮助他人理解到“我的观点是否是错误的”,在互联网讨论中应该成为双向的理解,即我们通过他人帮助自己发觉自身观点的错误之处,而通过自身的错误来引导自己获取更多的知识。但获取知识并非讨论的目的,那是学习的目的。讨论本身的目的应该是“通过他人的观点与解释,意识到自身观点有某种漏洞需要填补”。
“我的观点绝对正确”——>"我的观点是否会是错误的”(讨论的该属性具有双向性)
因此,我们的讨论目的从“要有一人掌握着真理,而其他人必须接受”,变成了发觉“我自身观点是否有不足”进而通过他人观点与解释的引导,来学习更多知识的过程。如果双方都能顺着另外一方的结论推导出自身观点某部分错误的结论,那么现在双方都站在了“是否会有其他观点”的基础上去尝试寻找新的理论。这是克尔凯郭尔所认为讨论最重要的部分。如此这般,我们便越过了他人无法理解自己观点的鸿沟。
现在我给讨论的表达给出了一个新的目的:我们应该理解在讨论中,说服本身是一种强迫性的理性,因此在讨论过程中无论认为自己理解了命题与否都应该更加谦虚。并且意识到讨论的目的是指出自身现有问题,而建立系统性知识去理解真理并非讨论的主要目的。
在本文中,我们通过分析讨论在时间过程中的分析信息与表达两个步骤,得出了三个能帮助我们更好进行讨论的准则:
进行任何讨论需主观意识到情绪化是讨论本身性质的副产物,因此避免情绪化表达是必要的。
掌握着正确理论的人不应期望自身可以强迫他人接受正确的理论,因为他人对于理论的理解并非说服者的工作,而是他人自身的行为。因此跨越这种强迫行为进行更加谦虚的讨论更有助于双方的理解与避免情绪化表达。
讨论的目的性多数情况下是意识到错误,进而通过学习的方式修改错误部分,意识到自身错误是讨论最重要的目的。对于真理的理解可以作为某种程度的目的但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从这三点中我们能看出“情绪化”似乎是万恶不赦的事情,会阻拦良好沟通的进行。但失去了情绪只有理性的沟通真的会良好么?如果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单纯理性的讨论就如同行走在泥地上,寸步难行。那么究竟情绪与理性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在讨论中合理使用理性,情绪,与信仰等概念推动讨论的进行?这将是我之后研究的课题,而我也会正式进入存在主义的领域。
Kierkegaard, S., & Kierkegaard, S. (1985). Kierkegaard's writings, vii, volume 7 : Philosophical fragments, or a fragment of philosophy/johannes climacus, or de omnibus dubitandum est. (two books in one volume) . Retrieved from https://ebookcentral-proquest-com.myaccess.library.utoronto.ca
Plato, 4., & Jowett, B. (2006). Euthyphro . 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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