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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川:这次案件发生地是名为“拜阳”的教团设施。被害人是教团领袖,被称作导师的余户照政。余户在被反锁的中庭里进行“南中祈祷”仪式途中被杀。他被一股远超正常人水平的怪力从右斜上方击打致死。凶器是距离被害人不远,掉落在中庭地面的石头。犯罪时间非常明确。十二点零二分,包括司君在内多人听到了所谓“奇异的声音”“可疑的动静”。被害人在此刻被杀是显而易见的。当时,中庭现场除了被害人余户以外,只有土居刚和牧野直美二人。唯一出入口是通往入口大厅的门,处于上锁状态。所有面向中庭的窗户都被嵌死,且没有被打破过的痕迹,因此不可能有第三者出入现场。单看现场条件,似乎只有此二人有犯罪可能……本案有两个重点问题,凶手如何杀死被害人?有作案可能性的人都有谁?这两个疑问必须得到解答。(注:芳川树是一名检察官,某一天被人从楼顶推落,进入昏迷状态。弥留之际,他的灵魂来到冥界,为冥界阎魔破解人间得不到解答的谜案)
丸之内:中庭正是所谓的密室,我一开始理所当然就怀疑土居刚和牧野直美二人。但是,现在我认为司君才是凶手。司君应该是在“准备之间”用石头击中被害人。(注:丸之内庆次是阎魔为芳川召唤来的助手)
天野司:都说了我不是凶手!我知道真凶是谁!请停一下我的推理吧!(注:天野司是摄影专业大学生,身材娇小,和芳川树有一面之缘。死神体质,如今和另一位检察官九条薰共同查找推芳川树坠楼的犯人)
芳川:你们两个先听我说两句,我会找出真相让你们都心服口服。
丸之内:那敢情好。如果真相不是我所想的那样的话……
天野司:好的,就先听芳川先生的推理吧。即使您推理有误也不必担忧,我会帮您查漏补缺的。
芳川:……那真是多谢了。那么,首先请思考这一点,凶手是中庭里的人吗?土居和牧野,二人各自具有值得被怀疑为凶手的肯定条件,但同时又具有否定条件。先看土居的肯定条件,即沾满血迹的右手和强壮体格。被害人被以一种远超正常人的怪力从右斜上方击打致死,可以做到这件事的人寥寥无几。
丸之内:他的体格健壮,想必具有足够力量做到那种程度。
天野司:而且土居先生是右撇子呢。从背后攻击的话,就会是右斜上方。
芳川:没错。然而如果从正面攻击的话,状况就完全不同了。因此这不能说是决定性的条件。然后,土居身上没有溅到任何血迹。近距离殴打他人致死,不可能不被溅到血迹。身上没有飞溅血迹,意味着土居没有殴打被害人。
芳川:接下来看看制服胸前满是鲜血的牧野。虽然她解释说这是自己摔倒才沾上的,但难免不让人怀疑是飞溅的血迹。不过她也有否定条件,牧野的手上没有血迹。凶手手持沾满鲜血的凶器石头击打被害人,手上不可能不沾到鲜血。因此牧野也没有殴打被害人。另外还有一点,她手臂纤细,力气绝不会超过正常人水平。土居也好、牧野也好,从他们身上的疑点都无法推断出凶手。
丸之内:要是两人的疑点可以结合在一起,事情就简单了……
芳川:那么就让我们把他们的疑点合在一起吧,也就是说,二人有共犯的可能性吗?比如,土居用牧野的身体当作盾牌,挡住飞溅血迹。他左手持“盾”,右手拿凶器朝被害人打去。这样牧野沾上溅出的鲜血,土居只有右手沾上血。两人合谋杀人,这样尸体被发现后,二人都没有嫌疑。
芳川:正是,如果土居用牧野作“盾“的话……他必定会和牧野制服背后产生接触。可是在仪式开始到结束,她的制服背后都沾着一撮鸟粪。鸟粪状态和司君之前目击时一样。土居若以牧野为“盾”,大概率会将鸟粪拭去。至少,鸟粪不可能和司之前看到的状态一模一样。
芳川:二人不可能是共犯。不管单独作案还是合谋作案,土居和牧野都不可能。也就是说,土居和牧野的嫌疑可以排除。
丸之内:唔……我也考虑到这一步了噢。可是那样的话,被害人就不可能是被一般手段杀死的了。
芳川:那是自然。凶手不是中庭里的二人,但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进出过中庭,所以思考方向只能是凶手在不进入中庭的情况下杀死余户。不进入中庭杀死被害人,手法一定非比寻常。
芳川:对,从物理条件考虑,能够连接中庭的空间只有上方。换句话说,从上方杀死被害人,便只有投石这一手法。
芳川:先来看1号楼、3号楼的二楼,凶手是从二楼投石击中被害人头部吗?从二楼扔石头击中被害人头部的概率很小,但并非不可能。而且由于重力加速度的关系,造成的伤害会远远大于手持石头殴打被害人。好了,可能从二楼扔石头的人都有谁?
芳川:是的,案发时身处二楼房间的守口荣太郎。除了他和藤森郁夫,所有信徒聚集在礼堂。藤森和司君登塔了。守口能够在不被任何人目击的情况下,扔出石头。况且,守口在高中时代是棒球部投手,成功可能性远超常人。
芳川:是的。一边打电话一边扔石头,虽然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可是更具通话对象丹波桥教练的证言以及司君的照片,足够否定这一可能性。请看《阿迦奢》相关记载,“有什么异常之处?没什么异常。我从电话里听到奇怪的音乐,就问他现在在哪儿,他说在‘拜阳’本部。我就说他是不是终于打算悔改恶行信教了,他笑着说只是工作关系罢了。除了音乐之外的声音?没有了。我听到的只有模糊音乐。就是持续循环的诡异旋律”。在与守口通话时,他只听到了仪式音乐。另一方面,司君在塔内“准备之间”架起摄像机时,“和塔分立在中庭两侧,对面的那栋建筑物二楼玻璃窗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就是守口,他站在窗内。也就是说,守口房间的窗户是关着的。司君听到的仪式音乐音量相当大,丹波桥教练听到的却是模糊的音乐,因此房间窗户显然是关着的。同时这证明了通话期间,房间窗户没有打开过。如果窗户打开过,丹波桥教练听到的音乐肯定会突然变响。而他作证说“就是持续循环的诡异旋律”,另外丹波桥教练并没有听到中庭可疑的声响,这些事实补充证明了窗户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芳川:没错,窗户是关上的,不可能向中庭投石。所以,守口的嫌疑可以排除。
丸之内:二楼的守口不是凶手的话……最可疑的就是塔内的人了。
芳川:那么,凶手是从塔上往下扔石头吗?案发时塔内有两个人,“准备之间”的司君以及塔顶“新生之间”的藤森郁夫。
芳川:只要看下《阿迦奢》这部分就知道她不可能了。“咚。中庭传来一个打中什么东西似的闷沉声音。紧接着仿佛有重物落地般嘭的一声,然后就是圆状物体滚动的咕噜咕噜声……司往下望去,大雾遮蔽下什么都看不清。到底是什么声音”,司君听到石头击倒被害人的声音时,心里还在琢磨是什么声音。如果石头是司君自己扔的,她心里不可能产生这种疑问。《阿迦奢》记载的都是真实。而且,案发时司君确认过手表,一边看着手表一边扔石头这件事很难做到吧。
天野司:早就说不是我了嘛。《阿迦奢》是绝对正确的,丸之内警部你懂了吗?
丸之内:唔……但这么一来凶手不就只剩下藤森郁夫了?
天野司:是的!我的推理和芳川先生一样,我也把凶手锁定在他身上。然后我又想到藤森先生所在的地方,接下来就让我来解释吧。
天野司:可以吗?藤森先生独自在“新生之间”里,和我一样有自由活动的条件,但请看《阿迦奢》这个部分,“没有回应。是因为声音大轻,没有听到吗?还是说被外面的音乐干扰了吗”,当我听到案发时可疑声响后就问藤森先生了,可他没有回应。最初我以为只是我声音太小或音乐太响,导致他没有听到。不过事实不是这样的!
天野司:正是!那么具体来说,藤森先生到底是用什么手法杀死被害人的呢?“新生之间”比离地十五米的“准备之间还要高。
天野司:没错,在那样大雾之中,从窗户向中庭投石,想要准确命中被害人头部是困难至极的事。
天野司:哼—哼—哼,这里就是本小姐灵光一闪之处。藤森先生使用的诡计就是“新生之间“那台柜子里的橡胶绳。
丸之内:橡胶绳?到底他拿橡胶绳做什么?凶器可是石头啊。
天野司:橡胶绳是用来蹦极的。藤森先生就是借助“新生仪式”的蹦极实施犯罪。
天野司:藤森先生在十二点零二分,把橡胶绳挂在腰间,手持石头从窗口像蹦极那样一跃而下。他在下落过程中,向中庭里越来越近的目标扔石头。因为橡胶绳的弹性,他会再次弹回高空,然后他就抓着绳子从窗户爬回“新生之间”。最后他再把绳子放回柜子里,一脸无事发生的样子走下“准备之间”跟我汇合。
丸之内:唔,喔……这样近距离接近的话,命中率的确能提升很多……
天野司:这我就不知道了。或许他在这天以前,曾经多次联系吧。
芳川:你从窗户能看到中庭对吗?这种情况,藤森会罔顾被你目击的危险往下跳吗?
芳川:就算看不清扔下去的石头……跳出去一个大活人还会看不到吗?
天野司:这倒也是。或许他跳跃的速度快到肉眼看不清?
芳川:太勉强了。好吧,姑且认同他能够做到这种杂技行为。即便如此,这个手法也绝对不可能。
芳川:藤森在“新生之间”不可能杀人,我有决定性的证据。司君的推理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建筑物的朝向”。请注意平面图里建筑物各自的方位,同时《阿迦奢》亦有相关记述。首先是被害人余户面朝方向的叙述,“余户照政向塔的方向跪下,纹丝不动地怀抱“太阳之石”俯卧在地。走近再看,他显然已经丧命。他的头部被残忍地击碎了”。被害人是面朝塔的方向。“南中祈祷“是对正午太阳进行供奉的仪式,那么太阳理所当然也在塔的方向。换句话说,塔所在的3号楼整体处于南侧。其次,司君从“新生之间”的窗户向外望时有这样的描述,“听到藤森如此说道,司再次走近窗户抬头眺望,雾色笼罩下已能看到太阳模糊的轮廓”。你看到了窗外雾色笼罩的太阳轮廓,也就是说“新生之间”那扇大落地窗同样面朝南方。3号楼在中庭南方,塔顶窗户也面向南方,这样的话……“新生之间”窗户并非在中庭一侧,而是建筑物外侧。
天野司:诶!!“新生之间”的窗户不是面向中庭的吗?
芳川:你在爬螺旋楼梯时丧失了方向感,误以为“新生之间”的窗户和“准备之间”一样面朝中庭。
天野司:怎么这样……你这么一说,“准备之间”窗外的确只能看到大雾。
芳川:因此,司君所言“蹦极诡计”无法成立。综上所述,藤森的嫌疑可以排除。
芳川:容我慢慢道来。案发时,建筑物内所有嫌疑人都可以排除。
芳川:正是。中庭这个封闭空间只有上方可行。这就是从建筑物外部杀人的途径。凶手就位于和中庭上方相连的某个“外部”。
天野司:可是外面离中庭很远啊。要怎样杀死中庭里的被害人呢?
芳川:接下来就请思考一下手法吧,凶手是如何从外部杀死被害人?根据监控录像,案发时刻,建筑外只有泷井雄太和北浜靖史二人。另外建筑物外侧窗户都装有铁栏,不可能有其他人离开建筑物。那么,建筑物外面的北浜和泷井,到底哪位才是凶手?
天野司:中庭和外部之间有建筑物相隔,直接扔石头想来不可能……
芳川:凶器是“大概是比垒球略大、比炮弹略小这种体积的石头”,而偶数楼4号楼没有二楼,因此仿佛炮弹那样,凶手有可能从外部将石头越过4号楼房顶投入中庭。
丸之内:这样投入中庭的确是可行的,但怎么可能命中被害人头顶?
天野司:在外面根本不知道被害人的脑袋在哪个方位吧?
丸之内:这手法成功率低得发指,太荒谬了,跟司君的蹦极诡计一个档次。
芳川:没有参考物就那么盲目扔的话,确实极为困难。正因如此,凶手使用了道具机关来确保石头命中目标,一举克服距离、命中率这些不利条件。
丸之内:道具、机关什么的……难道是什么远距离操纵的遥控机关吗?无线电操控石头落下?
丸之内:那你说到底是什么道具。根据你的推理,现场有什么可疑之物吗?
芳川:那么就来探讨凶手究竟使用了什么道具发射石头。建筑物周边确实没有可疑之物,然而凶手并不局限于机械道具,他所需要只是能够让石头越过屋顶的东西而已。毫无疑问,存在这样的东西。可我们为什么找不到呢?因为凶手不单隐藏了道具,还那个场所搞成一团乱,等警部发现时完全弄不清哪些东西被使用过、哪些东西是全新的。
芳川:关于凶手使用的道具,就得考虑“仓库被搞乱了”这个问题。
芳川:正是。美工刀上的指纹完全被拭去,这不可能是单纯的恶作剧,而且和杀人案同时发生,捣乱仓库的人和凶手想来是同一人物。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是迫不得已吗?
芳川:对,捣乱仓库在杀人之后。也就是说,凶手将杀人所使用的道具藏在了仓库里。如果就那么放着,一旦被警察发现,立刻就会起疑。比如丸之内警部所说的无线电遥控,想把它藏起来是很不容易的。但如果是仓库本来就有的东西,就可以自然地将道具混入一片狼藉中。捣乱仓库就是为了将作案工具藏木于林。
芳川:仓库里各种杂乱物件里,有两件东西值得注目。一是被割得稀烂的仪式用橡胶绳,二是被踩破的“生命之器”。这两样都是仓库原本就有的东西。大费周章切断橡胶绳、踩破“生命之器”,这显然是凶手刻意所为。
天野司:凶手用切断的橡胶绳和破裂的“生命之器”作案吗?
芳川:正是。他就是为了隐藏这两件东西,才割破其他橡胶绳,踩破其他“生命之器”。
丸之内:不过具体要怎么用呢?用这两样东西能让石头飞出去吗?我想象不出来……
芳川:那就来考虑一下要如何使用“生命之器”和橡胶绳吧。凶手具体是怎样让石头越过4号楼屋顶?为了让石头飞入中庭,凶手用橡胶绳和“生命之器”制作了怎样的机关。请回忆一下,停车场和岩石庭院都有“HAIYO”的字母雕塑,是大约两米半高的混凝土制品。请看平面图,两个字母“Y”的位置正好在建筑物两侧,与“太阳之石”处在一条直线上。这不正是狙击被害人的绝佳地段吗。因此,凶手就利用了这个字母“Y”。首先,他把两段橡胶绳缠绕在“Y”上半端两根斜棒上端。接着他用半个“生命之器”装上石头。这么一来,他就制作了一台巨大的弹弓。之后他就把“生命之器”挂在橡胶绳上,使劲往后拉。一放手,石头就越过4号楼的屋顶,命中被害人的头部。被害人头部被从右斜上方以一股远超正常人的怪力殴击致死,就是这个装置的缘故。
天野司:用这个装置发射石头确实能达到这种杀伤力……
芳川:作为弹弓发射台的字母“Y”固定在地面上,凶手仅仅需要投石而已,不会偏离准心。凶手使用弹弓狙击中庭被害人,命中率非常高。除此之外,本案不存在成功可能更高的手法。那么,使用这个巨大弹弓杀死被害人的凶手究竟是谁?案发时,建筑物外只有北浜靖史和泷井雄太二人。两人都有足够时间准备这个机关。但从事后处理的角度考虑,就能够进一部缩小范围。凶手犯案后便将橡胶绳和“生命之器”带进仓库,接着他将仓库里的仪式用橡胶绳全都切断,再把“生命之器”踩破,这都是为了将作案工具混入其中而作的准备工作。决定性的线索就在监控录像之中,《阿迦奢》的这部分叙述彰显了凶手身份。“下一个出现的人是背着肩包的泷井。时间是十二点十六分。泷井进门后就停下脚步,注视着右边壁画。那是创始人八幡阳司的画。很快他就继续走出画面外,表情没有特别的变化。然后,十二点二十八分。仪式结束后五分钟,单手握住铁钳的北浜小跑着进门”,案发后,从建筑物外进入的只有北浜和泷井二人。有所区别的是北浜单手握住铁钳,泷井则背着肩包。凶手作案后将橡胶绳和“生命之器”偷偷带入仓库。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就是背着肩包的那个人……凶手就是泷井雄太,除他之外别无可能。
丸之内:喔……可远距离用弹弓真的能射中被害人的头吗?
芳川:关于命中率,还有一个线索。导师在仪式期间始终会将额头贴在“太阳之石”上,这静止的目标使狙击成为可能。非教团人员不可能有练习机会,可泷井曾是信徒,两年前他也许有过练习机会。两年后手感有可能会生疏,可他仍然选择了这种不稳妥的手法,个中缘由我就无法单凭《阿迦奢》来推测了。不过动机不论,能够作案的人只有泷井这点无可争议。
丸之内:唔……之后的事我去找泷井本人谈话吧。话说回来,万万没想到凶器会是“弹弓”……完全预料不到啊。真是的,怎么会想出这种手法来!对司君真的是非常抱歉,又怀疑你了。
天野司:误会解开了就好。不过亏我还以为我们交情不错……可丸之内警部仍旧怀疑我了。
丸之内:这个,实在抱歉。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这都多少次了啊……我真该退休了……
芳川:从今往后也请您继续怀疑司君,千万不要因为过去的羞耻而怠慢。
丸之内:芳川君……呜……好,我决定了!我会继续当刑警,在成为刑警中的刑警之前绝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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