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喝威士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世界上有这么多烈酒,为什么威士忌就能受到这么多国家的这么多人的喜爱呢?
尽管有些回答不太靠谱,但是还是有很多高赞回答说的有一定道理。这期所长就来整理和扩充一下,为什么威士忌会大受追捧。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些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此一时彼一时”,这样的话用在烈酒世界里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你平时会喝金酒的话,肯定听说过“金酒热”的故事。
在17世纪末期,由于与法国之间的战争,英国禁止了与法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为了取代法国的白兰地,荷兰出身的英国国王大力鼓励人们蒸馏金酒,直接导致了“金酒热”。
“仅在伦敦就有7000个小酒馆,每年生产1千万加仑的金酒。其中大部分金酒是被妇女喝掉的,因此孩子变得无人照顾,女儿被送入妓院,奶妈把金酒喂给婴儿让婴儿变得安静。她们为了能喝到更多金酒而工作。”
“1751年,画家William Hogarth画下了著名的Gin Lane(金酒小巷)来描述当时糟糕的社会状况,以督促政府尽快采取措施。这段历史被称为Gin Craze(金酒疯狂),金酒也因此得名Mother Gin或Mother‘s Ruin。”
其实除了金酒,还有干邑也曾是烈酒界的王者。在19世纪下半页之前,在整个欧洲,尤其是在欧洲的上层阶级之间,白兰地、干邑才是最受欢迎的烈酒,和干邑比起来,威士忌只不过是一小部分底层阶级人士的廉价烈酒。
但是到了19世纪下半页,一场突如其来的根瘤蚜虫病彻底改变了威士忌的命运:这场虫灾给法国的葡萄酒和白兰地行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法国几乎一半的葡萄庄园被毁。
“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没有烈酒可以一直受追捧,金酒如此,干邑如此,威士忌更是如此。
“如果俄熊强势了,全世界都在晃着杯子,津津有味地品着各种风味的伏特加。”
“加勒比地区强势了,朗姆酒几分天下,翻身把歌唱,划出银河系几大产区,一瓶50年单桶朗姆酒就能换上海一套学区房。”
“墨西哥强势了话,酒吧里的老爷们就嚼着Jalepeno小辣椒,咂巴着龙舌兰。”
“如果有一天,世界以崇尚华夏文化为傲的话,相信我,老外一定会以熟知白酒中各类味道为荣的。”
这个来自知乎网友ybenicio的回答,是我认为所有回答中最直白中肯的一个。
烈酒是自带文化属性的,当我们喝着威士忌的时候,我们脑海里想着的是什么?是优雅的万人迷贝克汉姆。
而这些都是随着西方的强盛,文化输出给世界各地的。威士忌非常好喝,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喝的不仅仅是酒本身,还有它背后的文化,这一点深深的影响着我们。
“没有什么其它酒会像威士忌和红酒一样,有足够多的种类、最够多的口味,以及给‘洋气’的城市中产阶层创造足够多的酒吧话题。”
“不同的产地、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年份、不同的酒桶和工艺,都能创造出明显可感知的口味差异。几乎每个酒厂,都能讲出一堆跌宕起伏,恩怨情仇的故事。”
“对男性来说,对复杂威士忌历史、工艺的深入了解可以展现品(Bī)味(Gê)。这方面威士忌能提供的价值和红酒很相似。”
——知乎网友“简江”
除了西方的文化输出这点,威士忌本身也确实很能打。不像干邑那样严格限制了产区,威士忌的产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
不单单是苏格兰,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印度也都产有自己特色的威士忌,在烈酒界,几乎很难见到有一种烈酒能够在世界范围内遍地生花。越多的产地,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话题。
而除了产地,威士忌还有着其他白色烈酒无法比拟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年份。不同的年份、不同的桶,对威士忌最后的风味都有着很大影响。
这些话题加在一起,就算是说上个几天几夜也说不完。尤其是在现在这个资本为王的时代,讲好故事就意味着能赚更多的钱。威士忌这种本身就丰富多样、极具话题性的烈酒,自然是资本的头号选择,只要资本稍微推波助澜,就可以让人们趋之若鹜。
威士忌非常难能可贵的一点,就在于它“上的厅堂,下的厨房”。
如果你想买便宜一点的威士忌,可以喝调和型的威士忌,人民币100多就可以买得到还不错的。
如果你想买很贵的威士忌,那么各种高年份珍稀款和限量版的威士忌也可以满足你,目前世界上最贵的威士忌,“麦卡伦Fine and Rare 1926”的拍卖成交价达到了惊人的190万美元,相当于1200万人民币。
也就是说,从100块到1200万,这个区间内任何价位的威士忌都可以被买到。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普通的老百姓,都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威士忌,真正做到了“全民可饮”。
横向对比一下,干邑作为入门而言,价格往往要比威士忌高的多。而白色烈酒入门价格虽低,但是上限也不高,不足以引起有钱人的兴趣。
这样一比较,威士忌能做到世界流行,其实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其实,知乎的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一些以偏概全,尽管我们喜欢威士忌,但是需要承认的是,其他的烈酒也很好喝。伏特加的纯净,金酒的清香,朗姆的甜蜜,龙舌兰的火辣,以及白酒的馥郁,每一种烈酒都有它迷人的地方,拥有着无数的爱好者。
作为一个酒鬼,我建议大家尽量多尝试,也不必人云亦云,自己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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