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来的很晚。原因有二,其一就是正好十一假期,而且最近在玩《正义之怒》。另一个原因,就是《魔戒》这一部分(第三章到第八章),对我来说,它的笔记很难写。
从第三章到第八章,是扑朔迷离的内容。比较有代表性的,也是基本上所有读者都会好奇地一部分,汤姆·邦巴迪是谁?即便一些实事(有限的实事)说明,他无关紧要,它只是一个玩偶的名字,或者它还有自己的故事诗等等。并且,诸如去分析象征性意味,引入到现实,或者由此进入到一种可被称之为“思想”的论述,比如将其视为一种解读意义上的“钥匙”来理解一种思想,或者,支撑某种思想,这些种种的说法都过于的偏离了“故事”而不可挽回的奔向观念去了。虽然,人不可能不抱有观念的去使用文字,但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些观念都是趋于向“普世性”发展。这也并非不好,只是它怂恿着一种由阅读所包庇的懒惰自大。
对于我来说,《魔戒》作者本人写到“本书既非寓言,亦无关时事”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会竭力制止自己去做解读,更不会谈到那些“似乎显而易见的,因作者被时代背景所限制而表达出的一些思想。
我只举一例,即东方蛮族和种族主义的见解,以及用托尔金本人的时代局限或生活背景作为资料来补充(比如支撑说明他的保守主义和个人局限)或反驳(比如支撑说明他对纳粹的强烈反对)那种见解的见解。这些不能说是有损于故事,只能说,它仅仅是一面而已,无休止的论战所讲述的矛盾,当然值得关注,可是不值得只关注于此。由于《魔戒》后面的内容已经开始涉及到人们熟悉/熟练的能去讨论的部分了,所以我不得不先做这一冗长的说明,而且很可能只是我自己庸人自扰。我想作者在开篇序言里写到的东西,更加言简意赅的表达了这点,所以粘贴在这里。
“当然,作者不能全然不受自己的经历影响,但故事的萌芽如何利用经验土壤,却是极其复杂的,人们若企图定义这个过程,至多只能是猜测,其证据既不充分也不明确。而且,如果仅凭作者和评论家生活的时代重叠,就断定二者共同经历的思潮变化或时代大事必定是对作者最强有力的影响因素,这个想法自然很有吸引力,但却是错误的。事实上,一个人必须亲自身处战争阴影之下,才能完全体会它的沉重压迫。”
这个有吸引力的想法,我认为它不一定错误(这说法较为严苛),但一定只是事物的一面。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亲自身处战争阴影之下,才能完全体会它的沉重压迫”这点。我想指出的是,没有任何的“诠释与理解”能够代替体验本身,哪怕像这个系列,在努力只讲“体验”也并不是替人代食。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历战争,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身处奇幻魔法世界,但阅读的体验的确是真实,这真实的部分不容辩驳。
说了这么多废话,其中一部分是为了聊到第六章到第八章。对于汤姆·邦巴迪的内容我是如此看待的,它几乎是作者专门留下的空地,而在从俯瞰平原到在空地上被实际上复杂的植被淹没,就是一种纯粹的冒险体验。所以,去为这部分附加任何感想都是如此多余,但如果不在这里尽情的发挥(胡说八道)又完全是在浪费。 不过我还是得从第三章开始。第三章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与精灵交谈。且让我们忘掉《精灵宝钻》里繁多的精灵设定,弗洛多和詹姆第一次亲眼看见精灵,他们正在离开中土。
人类几乎跟精灵完全一致,所有的生物里,最像人类的不是矮人/半身人等等其他类人生命,甚至不是怀有人性的神灵,而是精灵。让我们先谈人,人总是想要得到更多,更多的图景化就是视野。人总想看到更不可见的,超过地平线,日之东月之西,更多——广袤的,及广袤里的无限,羊毛线的纹路变化;更远——时间之前,时间之末,启蒙之前,灭亡之后。一个全心全意侍奉真神的人立在此处,举起一只手掌,他在此托起了地球,但这是借助神的力量。神明固然可怕,但也只有人能借助神的力量抵达可怖之地。这里的感触有一部分是提前的说到了后面阿拉贡的部分,王者回归的荣耀对个体的人而言,那种神权-王权统一的主张,是一种诅咒。人如此弱小,但命运令他能战胜远超他所想象的事物。阿拉贡放逐了自己,如同精灵放逐了自己。
当然,还有借助权威,或荣耀,或更古老的或还未出生的,那些举世闻名的暴君或者化为条文的明贤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当然,其中最为卑劣的,自然是借助谎言的。可另一个赤裸的情况是,人无法托起自身,不是嘛?既然短暂的生命如此窘迫/无知/无力,因此所居住的岛屿亦可以沉没。那永恒的生命呢?神明当然是一种永恒的形式,却很难称之为“生命”,永恒是神明自然拥有的属性。
神明可以亲近生命,甚至是热爱,但当他们甘于沉沦在生命的温床中时,只会伴随降格的发生。所以,永恒的生命,这一形容背后有一个必然的约束,就是永恒要作为一种特例,发生在短命种身上。而在奇幻世界里,精灵这种幻想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了。精灵便是一种“永恒的生命”,他们是的矛盾就在于生命和永恒的冲突上——同时,他们必神明更接近生命,而比生命更永恒。这样的“永恒生命”如何达成自己的“圆满”呢,《魔戒》里明确了两条道路,一条是回归(离去)另一条是相约(爱情)。这两条其实几乎相同,只是,做出约定是要支付高昂的代价。
《红楼梦》里一则,可以稍微说明一下中国文化的“圆满”之美。僧侣与道士相约,到世俗中走一遭,他们脱离了尘土味,修得真果,应仙子之劫随其走一遭,但却相约好在某处相会。去而复返,再度相会不是人世间最美嘛?
我们回到《魔戒》的开头,比尔博在忙着做什么呢?没错,在写一本书,这本书大概就是写“去而复返”,写归来,写曾经的和现拥有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应约而生。但是神情闪烁,比尔博对甘道夫说,这一次我不会回来了。他将永久地离开。
离开难道不是《魔戒》里最强烈的情绪嘛?第三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弗罗多一行人遇到了正在离开的精灵。如果说凡人的生命卑微渺小,一如将“死亡”作最可贵的礼物赐予他们,精灵这样永恒的生命,为何也要离开呢?难道中洲的古老大地就是这么一个逐渐孤寂的地方嘛?当最后一个流放者离开流放地,还会有人记得星辰时期的歌谣嘛?还会有人将易碎瞬逝的东西轻轻捡起保管嘛?
这里有一种绝妙的描写,那就是魔戒中的精灵远非其他种族所持的偏见那样——对其他生灵的命运毫不关心。我们总是见到这样的理解,永恒的生命自持高傲,对短暂的生命不愿投注目光。同时,也存在那样一种稍加变动的描写,一个永恒的生命被偶然独特的个体所吸引了,但归根结底,是因为那个生命独特,因为一种独特,他们之间才能产生跨越“阶级”的沟通。又还有一种实事求是的写法,有时总被理解为一种悲天悯人——永恒的生命无法堪受痛苦的折磨,他们脆弱纤细,假设他们不小心喜欢上了短暂的生命,当这个生命离开时,他们的余生都会陷入痛苦,所以为了躲避那种痛苦,精灵们不愿意表达对其他生命的热爱。
最后一种最为容易理解,它至少是魔戒中精灵这个物种存在特征的一个有效表达,精灵是强大的生命,精灵也是比其他物种更热爱万物的生命,这种热爱有时也难免化作极端的占有欲,令他们难以抵抗灾难。这也正如精灵的勇敢,有时他们的勇敢性格也会令他们自傲。一种生灵具有一种特定的性格是可以理解的,这种表达也是一种更加包容的描述——并不那么强调特别性——但别忘了另一个事实就是,物种之间虽然各有特性,但是智慧或愚钝却和本性无关。所以,谁人没有错误呢?精灵也不例外,铸成大错,一错再错,凡是有知性的生物都难逃此运。仅仅是热爱,仅仅是善良,显然完全不够。甘道夫说,别让戒指借他的“怜悯”侵入他的心智,对弗罗多说,倘若不能扭转乾坤,令“死”而复“生”,就别轻易判断其他生命的结局。
精灵,也会死亡。《魔戒》的故事主旨,“无论你同不同意”,对作者而言,就是没有人是合理自然地死亡。死亡是什么?在这个(魔戒)世界里不存在一种反复磨难的考验设置,最高的神明虽不像耶和华那样袖手旁观,却也不打算干预。这里也没有那种处处于某个主角作对的“天命”,这个天命也不打算用门槛和手段去淘汰那些“非天命”的人,也不打算用一种凡人难以理解的方法,去编排,令主角得意最终修得正果。一如没那么残忍,更没那么关心。一如的本性是仁慈,因此它一再容忍错误被犯下。但仁慈的根本是一种无视,无视生命不自然的死亡这件事,甚至无视那些想要令其合理自然的努力。想要完美的,或想要毁灭的,其实都只是一币两面而已。否则的话,就会犹如那位被寇米尔蛊惑的神一样,索隆,萨鲁曼。
精灵也有自己的约定,并且他们也害怕轻易的做出约定,他们热爱万事万物的方式,并非完全是“悲天悯人”的方式,而是与万事万物都已经定下了约定。可这种约定不是像僧人和道人一样放下法身下界游历那样的约定,他们的约定注定没有相遇,又或者说,他们就是约定了注定要离开。精灵是这样向弗洛多说的, 夏尔只是你脑中的记忆,而在这片土地上,更早之前或更远之后,还有不同的存在。你可以离开夏尔,而夏尔却没法从中土中离开。 在中土世界上,有许许多多近似“永恒生命”的其他形式,它们可以被称为“古老的”,或者“与生俱来的”,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也许,也会就这么直到世界灭亡。可是古老的事物中很多并没有和精灵保持一种姿态。精灵做了约定,他们要来到中土遭遇这一番,约定了注定要轻轻拂过这片大陆,然后离开。但是古老者们,它们天然便是此处的“主人”。古老的和精灵,两种寿命接近的生物,对它们描写的感受不同的内容还需要在汤姆·邦巴迪的地方再说。
因此,中土的精灵是无法像僧人和道人那样超脱的,他们甚至无法像人类(如阿拉贡)那样只要顺从命运的约定就能超脱,他们才是所有生灵里,被困在了“万物”之中的生物,悲惨的,逐渐褪色变为阴影,高傲的,也只能宛若星光。似乎也是由于这一点,精灵们如此擅长把“某些”东西保藏下来。所以,想象一下,精灵们相遇到弗洛多一行人,多么欢心,多么忧伤。 他们那么老又那么年轻,又悲伤又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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