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英】夏洛蒂勃朗特《简爱》
说是勃朗特三姐妹,但安妮勃朗特其实介绍得会少一些,因为我没有看过她的书,很难给出一些对于她的解读和判断,但其实而言,无论是三姐妹当中的谁,在很多时候都有共性的。
勃朗特一家一共六个孩子,但最年长的两位不幸夭折,于是家族最大的孩子便是夏洛蒂。而在这个家庭所生活的地方是英国北部的约克镇下一个叫做霍沃斯的地方,在十九世纪初,当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25.8岁,大多数人不敌肺结核的侵扰,早逝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三姐妹来说,除了夏洛蒂是39岁去世的,其余两位不到30岁便不幸离世了。对于世界文坛来说,其实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因为没有人知道如果三姐妹再久世一点,会不会创作出同样出色的文学巨作——毕竟无论《简爱》还是《呼啸山庄》,在世界文坛的地位都是卓越的,卓越到当年这两部小说出版的时候,所有人都惊讶于写出这两部作品的竟然是两位名不见经传的女孩。
其中,教育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由于夏洛蒂的两个姐姐因病去世后,夏洛蒂的父母便在家里教育剩下四个孩子。如果读过《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的话,可能会更直观地感受西方的家庭教育。《你当》是现代的有完整教育体系下存在的家庭教育(其实也算是一种被动教育与求知欲的故事,在美国,家庭教育是一种被认可的教育方式),其中也是六个孩子,三个走出大山的都成为了博士,在各自领域都是佼佼者,这一点与勃朗特三姐妹有点相似。姊妹三人得益于父亲是学院毕业生,勃朗特的孩子们从小便能博览群书,拥有着超越一般同龄人的眼界与知识。
“你可以用很多说法来称呼这个全新的自我:转变,蜕变,虚伪,背叛。而我称之为:教育。”
勃朗特三姐妹的成功是罕见的,在维多利亚时代,女性声音可以说是极其稀缺,而三姐妹的文学则恰恰填补了这一西方文学的漏洞,她们是最早站在女性立场去描述一个“真实的女性”,而在《简爱》中的女主简爱,便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当代或之前作家所写的女性形象——柔弱、美丽、需要借用男性力量来成为完整个人。
而简爱也同样是最早的相貌平平的女主人公,简爱小时候被寄养在舅妈家中,而舅妈的佣人对她的评价便是:“如果这个女孩长得可以再好看一点的话会更让人喜欢的。”
足以可见,简爱并不是一个以美貌著称的女孩,她更多的是,以精神与独立所形成的人格魅力来吸引别人。而在勃朗特之后的很多女性作家中,“美丽”逐渐不是女性身上唯一的标签,女性赋予了与男性一样的知识魅力,比如《小妇人》中“我厌倦了人们说女人的世界里只有爱情”一样,爱情作为人类感情,美丽作为人类面貌不再是作为一种关联来束缚女性,知性、独立同样是女性的标签。
只不过,无论是夏洛蒂还是奥尔科特都没有想到,两百年后的当代社会,爱情与美丽依旧深深扎根于女性土壤中,而随着俗文化与耻文化的流行,无论男女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视觉困境中,那些女性自由的先哲们的努力在多元化文化的冲击下渐渐失去了勇敢者与斗争的意味,转而变成了一种挣扎,一种企图抹平精神贫富差距过大的挣扎。而这种冲突的始发者也不再只有女性,男性的精神贫富差距也愈演愈烈,直至今日,世界的参差已经到了显而易见的地步——这可能是一种精神革命的失败吧。
《简爱》是一部很治愈的书籍,与以悲剧为主流的西方文学不同,《简爱》同样证明了圆满结局并不影响经典。
虽然当代很多学者在评论《简爱》式婚姻究竟是不是一种幸福的结局,罗切斯特那样的男人究竟值不值得简爱义无反顾的爱,但归根结底,这样违背历史性的讨论都是片面的。罗切斯特与简爱的婚礼究竟值不值得幸不幸福,其实是由简爱自己判断。
《简爱》中讲述了三种现世的婚姻模式,一种是资本主义金钱交易下的婚姻,譬如罗切斯特与其原配伯莎,是罗切斯特长兄借伯莎与罗切斯特的婚礼来控制家族财富;第二种是约翰与简爱的宗教婚礼,这是基督教的婚礼形式;第三种则是罗切斯特与简爱的第一次婚礼,是违背法律的自由恋爱下的婚礼,是一种阶级不对等的婚礼,也是一种违背传统的婚礼,这三种都是非自愿的胁迫,即便是基督教的婚礼——看似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婚礼,在这一刻已经高于了上帝的旨意,而变成了一种带有洗脑性质的思想控制:
“我只要能肯定,我就能决定,”我答道;“我只要能相信是上帝的意志要我嫁给你,那我就可以此时此地就立誓嫁给你—— 不管以后怎么样!”
“我的祈祷感应了!”圣约翰叫了起来。
他把手更紧地按在我头上,仿佛认领我似的;他用胳臂搂住我,几乎象他爱我一样(我说几乎——我知道这个差别——是因为我曾经感觉过被爱是怎么回事;可是现在,我象他一样,也使爱成为不可能的事,我只想到责任);我在跟我内心的视觉模糊搏斗,在我的视觉前还有云雾在翻滚。我真诚地、深深地、热切地渴望做正当的事;只做正当的事。“把路指给我,指给我吧!”我恳求上帝。我从来没有这样激动过;
至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是不是激动的结果,那得由读者来判断了。 而还有第四种婚礼,这一种婚礼就是夏洛蒂本人的“作家白日梦”式的婚礼。第四种婚礼是简爱去找罗切斯特的婚礼,在这个时候,已成为残疾人的罗切斯特成为了自卑的一方,而小说用了一种残忍的方式(让罗切斯特财富缩水并有身体缺陷)来取得男女平等,是一种平等的婚礼。虽然我作为读者并不满足于使用灾难的方式来获取平等,但这已经是一种文学思想的进步了。
其实既然已经是一种夏洛蒂本人对于婚礼(爱情)的解读,那就一定是幸福的,读者思维去解读小说时难免会遗失掉作品本身的条件性与时代性,就我而言,作者视角的解读是最还原作品本身的解读,而读者视角的解读是一种延展,一种思想的重新构建,也是一种欢愉。
而《简爱》是夏洛蒂最后的欢愉了,之后数年里,弟弟妹妹们相继去世给这个还在期许属于自己的“罗切斯特”的女子日益消愁,患上了抑郁症。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孩的一生是悲惨的,而文字确实温暖的,她还是天然的女孩——一个浪漫的英格兰少女,漫步在没有过分艳丽的世界里,真实地活着。而《简爱》的成功也是疯狂的,萨克雷称之为“他读过的最好的英文小说”、“一个伟大天才的杰作”,而出版半年后便在维多利亚剧院上演改编的剧作。确实,对于夏洛蒂来说,她只是一个渺小的女性,但却用一场天才式的伟大文学演绎诠释了自己的才华,并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去追寻自己地位的平等,与证明知性的魅力同样美丽。
而她的妹妹艾美莉勃朗特却有着与姐姐大相径庭的世界观,她的《呼啸山庄》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另一种“真实与虚构”。
我曾有一个不错的朋友,一个喜欢写诗与现代言情的女孩,她的微信名就是“呼啸山庄”,根据她自己——一个17岁的中国女孩所说,《呼啸山庄》赋予了她一种魔鬼的力量,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字中那毛骨悚然的温情。
无独有偶,在2017年我去北大时,和北大的学姐聊了几句关于世界文学的记忆,这位即将毕业的北大学姐还很严肃地说:
“虽然这些年北大也有推荐的书籍,可我还是最喜欢高中看的《呼啸山庄》,这本书对于一个在应试教育里极度匮乏的学生来说,有着毒品般的精神力量,没有这本书的话,我是没有勇气去挑战北大的。”
我个人很喜欢“毒品式的精神力量”这个形容,即便是放到国际文学研究领域,对于《呼啸山庄》的评价,也是“充满力量的”、“丑陋却是美的”(毛姆)等诸如此类饱含力量感的评价。而“呼啸”这个词(台译版为“咆哮”)本身就充满赤裸裸的灵魂冲击,自然的力量便是最至高无上的凝视。
这里我要说一下,其实我个人比较喜欢“呼啸”的感觉,因为要相较于咆哮来说,呼啸是带有美的,且不生硬的,虽然《呼啸山庄》同样朦胧了一层埃德蒙唐泰斯的影子,但与埃德蒙没有完全“爱”作为基础的大彻大悟,希斯克里夫是掺杂着浓郁而又强烈的爱情背景下的小一号的埃德蒙,是富有爱情的美感的——如果是大仲马来写《呼啸山庄》,就是第二个《基督山伯爵》,但艾米莉并不是,这个生活在较为安逸的日不落帝国时代的英国女性所表达的则是一种下放的社会——没有法国大革命的波澜壮阔,但却将爱描绘成同等的波澜壮阔。
这与《简爱》便是两种不同的风格了。《简爱》是更能被主流接受的故事,是一种普世的爱情,但《呼啸山庄》则是一种激进的爱情,因而出版后并不被人们所接受,直到毛姆等人逐渐认识到这部巨作的意义与价值后,直到逐步进入现代社会,这种激进的爱情便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比男人更强壮,比孩子更简单,她的性情独树一帜。”
姐姐是这么评价艾米莉的,作为一奶同胞的长女,夏洛蒂对于这个妹妹是给予极大的赞誉的。而虽然《呼啸山庄》的背景依旧是那个极寒之地,但与《简爱》的大相径庭便很难让人去将这两部作品归类于姊妹篇,最多是同一背景的两种不同思索——《简爱》是独立女性的崛起但女性最终依旧回归于家庭而不是社会的当时先进女性的现状,而《呼啸山庄》则是一部经典悲剧,如果按照《梁祝》与《红楼梦》等中国古典爱情来解读《呼啸山庄》的话,那么在我看来,《呼啸山庄》里的宝黛是两个“庄园”,也是一对外国眷侣的梁祝,而这对外国眷侣是分岔阶级,有违维多利亚时代伦理的爱情,于是爱与恨是棱角分明的,甚至说是极端的也不为过。
《呼啸山庄》的美不光体现在爱情与内核上,文字散文化的感受让人不由代入其中——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呼啸山庄》的后劲才不可收拾,举两个例子感受一下,第一个是风景描写:
而我想最在一棵簌簌作响的绿树上荡漾,西风吹动,晴朗的白云在头顶上一掠而过;不止有百灵鸟,还有画眉雀、山鸟、红雀和杜鹃在各处婉转啼鸣,遥望旷野裂成许多冷幽幽的峡溪;但远处有茂盛的、长长的青草迎着微风形成波浪的起伏;还有森林和潺潺的流水,而整个世界都在苏醒过来,沉浸在疯狂的欢乐之中。
我对林顿的爱,就像挂在林子里的一簇簇树叶,时光会改变它,我很知道,到了冬天,树叶片儿就要凋落了。
乍一看有点《春日序曲》的绝美,可文学魅力就在于,一段文字单列出来是美的,可如果形成一个片段、一个故事便有可能是悲的,有时甚至一个表示悲哀的词语都不用,可读完之后难免会感同身受——没错,这个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流都无法感受对方内心的词语,却是文字最大的优越。显然,艾米莉把这种优越运用到了极致。
卢梭曾写过一个名叫《新爱洛绮丝》的书信体小说,书中同样是阶级不对等的恋爱,同样是克制“胜于月亮朦胧之爱”的爱情,同样是女主郁郁而终,但这部小说显然不能与《呼啸山庄》相提并论。
我会在后面一个番外篇中讲一下艾米莉的哥哥布朗威尔·勃朗特——一个被酒精、情欲与毒品毁掉的天才。而这个哥哥(与勃朗特三姐妹的父亲)则是希斯克里夫的原型。这个人物是一个撒旦式的人物,按照今天的话来说,也可以定义成为一个反英雄(其实和漫威人物惩戒者有一些相似之处),希斯克里夫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情,最开始是一种养子与亲生女儿的情愫,到后来成了佣人与主人的恋爱,最后,当希斯克里夫发现凯瑟琳名义上背叛了他后,他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尤其是在凯瑟琳去世之后,希斯克里夫便开始了自己偏执的复仇——他复仇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将曾经阻止自己爱情的人一一折磨到死——他做到了,与埃德蒙一样,都为自己曾缺失地找到了一个新的自我满足的口子。
我复仇的意愿是如此强烈、如此专注,最后我自己被这一复仇的火焰所吞噬,所有的精力与热情也在实施复仇的过程中消耗殆尽。
而《呼啸山庄》最为绝妙的点还不光如此,在我看来,全书最后四章则是最令人拍手叫绝的地方。在西方近代文学中其实很少见有人鬼情未了的情节,大多数的爱情悲剧仅仅止步于“死亡”为最大的悲剧,可死亡后活着的人的痛苦是罕见的描述,更激烈的描述则是当活着的人发现,死后的人依旧渴求与他相爱时,自己却不能交付自己与她时的绝望(甚至不能自杀,在基督教中,自杀意味着要下地狱,只能自然死亡才能上天堂)。希斯克里夫选择了绝食来消耗自己的生命,只为与爱人相见
这种强烈的扭曲的爱,或许在当代人眼中有些控制狂的感觉,可在艾米莉眼中,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能理解自己的亲人一个个早逝后的感受,你或许可以将心比心地去理解这份爱意
突破生死芥蒂来追求爱意,可能是艾米莉最初构建呼啸世界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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