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宵禁刚刚结束,菲纳斯·勾利亚德尔站在二楼窗口,注视着街道上空升起冰冷的黎明。在新世纪,朝霞变得和雨雪一样稀有。黎明真的就像骑士,手持长枪,跨着晨光结成的战马,干净利落地从她头顶疾驰而过,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全身只穿了一条薄睡裙,赤裸双脚,大敞窗扇,任凭冷风抽打她裸露的皮肤。太阳依旧蹲在地平线下面。她做了几回深呼吸,感到头脑灵活、神清气爽,便随手合上窗户,从扶手椅上捞起一条毛毯披着。即便窗外天色微明,室内仍然光线昏暗。她走到床尾,穿上便鞋,在原地犹豫几秒,最终还是没有碰手电,转而擦着了煤油灯。家里电池不多了。她走出卧室,踩着腐朽的木地板,尽量避免弄出动静。路过她父亲的卧室房门时,她几乎屏住呼吸。她现在暂时还不想应付他。
她和她父亲住在肉店二楼,已有近十八年没有付过房租,因为房东死了,死前恰好神志不清,把房子留给他一个在战时失踪的儿子。那时老勾利亚德尔还是个年轻人,脑子非常灵光,在耍弄一些小小的把戏之后,他突然间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失踪的儿子。他们那时过得还算不错。英俊又狡猾的鳏夫和惹人疼爱的漂亮婴儿。鳏夫每次出门赚钱,就把婴儿留在楼下肉店的柜台上。她当时只有十一个月,不知道什么叫违法犯罪。
当然,作为婴儿,她完全不了解她父亲的谋生方式,但兰道尔·艾弗森是了解的。他当时拥有肉店,并且痛恨理查德·勾利亚德尔。兰道尔身高将近七尺,体壮如牛,须发花白,留络腮胡,性格和善,十分疼爱小菲纳斯,但很不待见她父亲。他是个老单身汉,雇了一个同样友善的小单身汉来帮忙,小单身汉名叫艾德,两人一起经营肉店,常常被误认为是父子,或不同时空里的同一个人。他们在工作时总是非常快乐。自菲纳斯有记忆以来,她总是坐在柜台上,挥舞着小手,兰道尔站在她身边,艾德在工作间处理食材,空气中飘散着肉的香味,歌声和绞肉机轰鸣声相互混杂。他们唱道:
就在这里,她学会了如何宰杀牲畜,如何判断肉质,如何赚钱谋生,以及如何歌唱。新纪14年是饥荒年,内城人在进行资源整合,外城人在饿肚子。兰道尔在这一年病倒了。艾德白天负责看店,晚上要回家照顾母亲,因此总是她在陪兰道尔。她那时候已经学会称肉,还会算一点账。兰道尔窄小的卧室就在一楼,只能勉强摆下一张铁板床和一把脚凳,脚凳垫面破损,她只好将自己的外套衬在屁股下面,坐在床尾给他读诗。为了听得更清楚,他常常是倒着躺的。对于当时所读内容,她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只记得好像读过赞美诗。里面有些字词她看不懂。
兰道尔躺在床上,涣散的瞳孔凝视着天花板。他几乎完全瞎了。
他不再作声。随着时间推移,他的话越来越少,肉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差。他们已经没有肉卖了。兰道尔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因疾病而浑身浮肿,手指胀得像圆面包,艾德则饿得尖嘴猴腮,和从前几乎判若两人。她父亲出门的频率也降低了。兰道尔去世那天,她蹲在后院里玩一个被压扁的铁球,屋外黄沙弥漫,她拿围巾裹着头和脸,不停地将铁球从左手滚到右手。一片黄蒙蒙的沙尘之中,她父亲的头出现了,像挂在窗沿上的幽灵,叫她赶紧到屋里去。那具小山似的尸体在卧室放了一夜。她想像以前那样陪着兰道尔,就仍然缩在床尾的脚凳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午夜时分,她被墙壁那边的动静吵醒,声音从肉店里来。她从侧门进去,发现店里一片漆黑,只有工作间的灯还亮着,艾德和她父亲正在里面争吵。透过窗户,她看见冰蓝色灯光映出两张狰狞的面孔,像一对举止浮夸的默剧演员。她那时有一个模糊的想法,即现实其实是荒谬的,只是一场戏剧,她可以从一个更高的、更冷静的维度去看它,这是她身为儿童的特权。不过,自打成年以后,她再不曾产生类似的想法,并且认为这种想法非常诡异。
争吵后的第二天早晨,兰道尔的尸体不见了。肉店开始有客人光顾。平民饿死在家的同时,他们赚到了钱,有面包和肉吃,她父亲重新变得繁忙,艾德则变得忧郁寡言。那晚过后,他的头发全白了。有那么几次,她撞见他在肉店忙到深夜,绞肉机开着的时候,他就藏在噪声下面,偷偷地祷告。饥荒临近结束时,他已经成了一个神经质的狂热教徒,外表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体重只有从前的一半。他将一本缩减版的德曼赞美诗选压在柜台的桌板底下,得空时就拿出来看,但从不念出口,也不跟她讲里面的故事。在这几年间,他教会她如何当一个屠夫,但却不再教她唱歌,肉店里也不再有歌声。
在可怕的、紧张的、沉默的空气中,饥荒结束了。那段经历在她心中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其实只有艾德那张老脸。那时她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一个人可以如此彻底地变成另一个人,从一个亲人变成一个陌生人。饥荒结束还不足月,一群警察就来了,大概有五六个人,穿着惨白的制服,每个人都有枪。他们闯进肉店,逮捕了艾德。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街上没有其他人,只有她、艾德,以及一排穿白制服的警察,她藏在店门后面,目送着这群人离开。那些人影越缩越小。最后,他们变成了一个个小小的白点,好像群羊在朦胧的橙色地平线上浮动,想要走进太阳里。那是她最后一次看见艾德。
艾德走后,她父亲接管了肉店,想要改做当铺生意,但效益不佳。与其说理查德·勾利亚德尔有经商头脑,不如说他有犯罪天赋。当他赚脏钱时,生意总是一单接一单,正经营生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对于这行而言,他太喜欢投机取巧。随着制度收紧,家里变得入不敷出,他因此有些精神紧张,最后渐渐地发疯了。奇怪的是,跟兰道尔和艾德一样,他最终也信了教。在当铺濒临倒闭的那段时期,他频繁地出入教会,每日入睡前背诵祷文,穿修士服,甚至在墙上画宗教符号。那一年她十六岁。她将当铺关停,谨慎地思考了未来的出路,发现自己其实没有太多选择。她既不能扔下她父亲不管,又不能干脆自杀,只能去找份活儿干,然而除了宰杀畜生,她没有其他任何特长。她不想受政府救济。不知为何,她总认为救济其实是一个陷阱。
肉店重新开张了,她父亲沉浸在宗教带来的慰藉之中,几乎没有注意到。理查德战前是个银行家,战后拉了几年皮条,现在是个教徒。对于其人本身,菲纳斯没有太多了解,她已经不记得他正常时是什么样子,也不记得自己早逝母亲的长相。他们之间并不亲密。即使在他发疯之前,他们也从未推心置腹地交谈过,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是两个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他们之间的隔阂如此深重,以至于她常常思考,自己之所以把他留在身边,究竟是因为情感上的不舍,还是出于道德上的考量。她是一个对情感和道德均不敏感的人。
这天早上下楼的时候,她照例在想这个问题。一层薄光从窗外映入室内。她将煤油灯搁在柜台上,拿出咖啡机,与此同时,从远处的街道传来一声狗吠。咖啡香气渐渐地膨胀了。她拿出马克杯,前后摇摆着身体,嘴里哼着:
咖啡煮好后,她从橱柜里拿出两片干酪面包,抱着早餐走到店门前,一面望着黎明中苍白的街景,一面喝着热咖啡。她想找找狗在哪。她将店门推开一道窄缝,探头朝外张望,连一道活物的影子都没有。
她突然想起前些天晚上的事。街上有狗,虽然称不上常见,但也并非全无可能,有羊可就匪夷所思了。新政府成立初期,内城人开始着手配种工作,从活下来的狗里挑出更好的狗,其中有些遭到遗弃的,基本都被流放到外城,在漂泊中饿死,或让一部分人免于饿死。它们之中的确有不少“硬汉”。29区的“硬汉”名叫李尔,杂种狗,四肢瘦长,肌肉结实,终生未被阉割,虽然已经是条老狗,但精神头仍然很足,有一套标志性的、昂首阔步的走路姿势。这家伙就是个假装贵族的臭乡巴佬。然而,即便外城还有些流浪狗在,羊也不可能享受和狗相同的待遇,其中原因非常简单,只在于狗是用来玩的,而羊是拿来吃的。身为屠夫,她知道现在一头羊的市价。放任一只小羊在宵禁后的外城大街上乱跑,相当于把一车金条倒进尼罗河。
因为李尔很少叫唤,她不确定刚刚那声狗叫是否来自于它。她回到柜台前,将空咖啡杯和吸油纸放在桌上,解下肩头的毛毯,穿上夹克外套,把拉链拉到顶,将睡裙过低的领口遮住。营业时间是早七点半,她还有一个半小时。出了店门,她将手指搭在围墙上,像盲人认路似的,慢慢地朝前挪动。冷风吹得她直缩脖子。还没等她走几步路,屠宰场那双漆黑的大脚便出现了。两扇奇宽奇高的拱形大门低头俯视着她。只有当人走到这幢建筑跟前时,他们才会惊异于其反人体的巨大尺度,无论是几乎与人齐肩的勒脚,还是将近普通住户四层楼高的漆黑门拱,都给人一种比例失真的怪异感觉。她从街口横穿过去,绕到屠宰场侧面,无头苍蝇似的乱转一会,总算看见那天夜里羔羊身后立着的围墙。今天这里什么都没有。她走到墙头下,一手摸着夯土墙灰扑扑的表皮,双眼盯着脚下的地面。
她开始发呆。过了半晌,她终于收回手,按原路返回屠宰场一侧,站在其中一盏射灯下。锈迹斑斑的爬梯就靠在牛腿旁边。她沿爬梯上去,踩着钢制灯架,在其中一个角上蹲下来,望着日出的方向。由于熟能生巧,在这一整套流程中,她既没有弄脏睡裙,也没有弄脏裸露在外的小腿。空气中有一股血味。乳白色晨光在地平线上翻涌,隐约带了些桔色调子,好像上帝正努力想把卡在喉头的一团火吐出来。
对她来说,不存在除现实世界之外的其他世界,也不存在除人之外的其他智慧物种,这是她作为屠夫看待生命的方式。然而,在她的一些幻想中,她不再以杀生为业,转而从事一些更温和优雅的工作,比如开一家书店,或者一家花店。她曾经跟奥罗拉聊过,他很支持她的梦想,还跑去咨询一个朋友,对方却使劲泼她冷水。
“现在的刊物流通只能走地下渠道,除非她想卖一堆宗教小册子,那她说不定可以试着去跟政府打申请。花又要上哪儿去弄?”裁缝当时如此评价,“而且现在的人都不买花了。”
她长叹一声,从灯架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太阳正在地平线下晃动身体。她转过身,看见爬梯旁边有一头羊,正用脸贴着梯子冰冷的扶手,一双忧郁的眼睛直望着她。她愣住了。几秒钟后,她发现这头羊比她上次见到的稍壮一些,脸也更短,应该不是同一只。在她回望的同时,它的皮毛渐渐地亮了,先是由灰变白,然后泛出温和的金色光泽,好像一只逐渐恢复神采的朦胧睡眼。太阳在她身后升起。阳光抛洒在大地上。
她往下爬的时候,那头羊一动不动,只是转着两只漆黑的圆眼,盯着她看。它的脸就贴在她手边。在她忍不住想要摸它时,它突然后撤一步,转身朝建筑后方走去。她跟着它。羊只在路中间走了三五米,就跑到建筑旁边,贴着外墙走,好像难以独自站立似的。建筑后墙既厚又硬,直插云霄,带一点弧度,乍看望不到头。羊把脸贴在墙上,走得越来越慢,头也渐渐垂了下去。它最终在外墙中段停住,两条前腿先跪下,接着是两条后腿,最终将脑袋埋在膝盖上,闭上了眼睛。菲纳斯走到它身边,有点迟疑地蹲下来,摸了一下它的头。
羊死了。她在想如何把它弄到店里去。正在这时,就在羊死的地方,她看见一个矮矮的漆黑洞口。洞口藏在外墙底端,几乎和漆黑的墙面融为一体。她挪到洞口前面,拿胳膊量了量它的尺寸,发现刚好够一头小羊羔进出,她自己是爬不进去的。她想知道洞里有什么东西,又不敢将手伸进去摸,只好眯起双眼,试图辨认其中物体的形状。她感觉有个长条形的东西躺在靠外侧的位置。
她想戳一下它。突然之间,从洞里传出一阵嗡鸣,持续约三四秒钟,随后是两下清脆的金属碰撞声。那个条形物体开始挪动。在下一刻,一只又小又白的、孩子似的手从洞里伸了出来。她瞪大眼睛。行刑场里的牧羊人正张着一只肮脏的左手,先是前后摇摆两下,接着紧握成拳。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甲脱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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