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七点,黑市顶棚上的大灯熄灭以后,就只剩零星几间铺子的灯还亮着。今天不是“开放日”。既然驼队不来,大部分货只能在废市内部流通,因此生意略见萧条。在流动摊贩和固定商贩两个大区的交界处,两排高耸的货仓之间,正停着一辆冰蓝色凯迪拉克,车子保养得很好,奶油似的外壳闪闪发亮,车牌是可爱的红白拼色。艾文坐副驾驶,一手搭着膝盖,另一只夹烟的手远远伸到车窗外边,免得弄脏车身。龙晶站在车外,背靠后视镜,面朝车尾,正在吃一块半截小臂长的圆面包。
他说的是罗杰斯的灵车。说是灵车,其实不过是一辆普通的黑轿车,在大厦谷,这样的轿车共有六辆,是专门拿来运尸体的,每辆轿车有一个专派司机。运尸的时候,家属可以坐前后排,后备箱留给死者。这种做法乍听或许不太人道,但只要你肯花钱,好歹可以在车头挂两朵白花,只不过是塑料的。
“厄尔这回真得滚蛋。”艾文又看了眼表,皱皱鼻子,“迟到这么久,弄得我车里一股臭味。赶紧拿去下地吧。”
龙晶只是点头,不回答他。她进食从不出声。尸体现在就在他们的后备箱里,马上就要装车,被一路运到内城3区的种植园。无论是在内城还是外城,甚至在大厦谷,焚尸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因为浓烟会恶化环境,而尸体能肥沃土壤。不知是否由于当今的人缺乏哀悼能力,尸体变得很不值钱,殡葬行业基本已经绝迹了。
“话说,”艾文接着道,“你知不知道他家里来了几个人?”
他一边说,一边将头伸出窗外吸烟。龙晶摇摇头。她的腮帮子被面包顶得鼓了起来,有点像啮齿动物。艾文神秘地摆摆夹烟的手,伸出两根手指。香烟就夹在这两根手指之间燃烧。
“两个。”他说,“一个是他未婚妻,一个是他未来岳父。他本家的人只剩下他妈一个,留在内城没来。他的天使本来该跟着一块儿回去,但格里德看那天使好玩,把它扣在大厦谷了。不知道用的什么手段。”
龙晶没作反应,表情也毫无变化。过了一会,她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脸颊线条恢复了刀削似的两道长线,气质突然变得有些凶恶。
“在啊。为什么不在?”艾文说,“再怎么说都是豪门,活人的豪门和死人的豪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只要能成婚,再想办法弄个继承人出来,罗杰斯家就得易主了。”
“几个……七八个吧。他现在身边这个应该就是从那儿来的。不知道它的工牌还在不在。堕天使看得太多,我都忘了正经天使的工牌长什么样。”
“我这只眼睛得复诊,还要去种牙。”他眯起左眼,“顺便盯一批货,押两三个天使回来。每年总有那么几个内城人想养堕天使玩,也不看看自己养不养得住?”
龙晶没说话。事到如今,这世上仍然自由的天使只剩寥寥,光环供应链走不起来,光环制毒就更难运作,单克毒品价格水涨船高。一旦买不起原装的镇静剂,就只能靠平价替代品来控制堕天使,价格越平,效果越差,堕天使就越容易发疯,最后还得再送回大厦谷。在光环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格里德自然无论如何都要把艾洛斯弄到手。
“既没有原装的光环,也买不起毒品,要控制堕天使就只剩下一个法子。”艾文说,没有看龙晶,而是盯着自己喷出的烟雾,“关于这个,我倒有个问题想问你。你知不知道那些磁带从哪里来?”
龙晶倒是在看他。不止是看他,那双漆黑的眼睛一瞬不瞬,目光简直是锁在他身上。这是她一贯看人的方式:要么盯着看,要么不看。
艾文了然地点点头,这事就算翻篇了。他觉得只要习惯以后,和龙晶这号人说话特别省力,让他尤其喜欢跟她说话。她之所以如此坦率,并非出于诚实或者高尚,而单纯只是因为她是个糟糕的说谎者。与其编一个能被人一眼看破的谎,还不如完全坦诚,反正她能用一截胫骨锯断别人的脖子,她有坦诚的底气。
“有个事我得提醒你一下,”艾文顿了顿说,“琼斯已经起疑了。这家伙虽说是个疯子,但却是个特别有同胞爱的疯子。它本就不满我们把堕天使卖给内城人,如果被它知道大厦谷还养着一支堕天使私兵,这场合作就谈不下去了。合作终止是小事,我更担心她来找咱的麻烦。”
龙晶摸摸下巴。她没吃完的最后一小块面包还攥在手里。
她低头继续吃面包。约莫五分钟后,灵车来了,从车上下来一个身材高瘦、面色惨白的年轻女人,以及一个形销骨立的老头。女人头戴黑纱,脸颊瘦长,样子很病态,老人则精神矍铄,白发朝后梳成背头,只不过背特别驼。他们一左一右站在灵车两边。司机从车上下来,和龙晶一起把尸体抬进灵车的后备箱。车开走了。艾文坐在副驾驶,连动都没有动,只是目送灵车驶出两排货仓尽头的铁门。他觉得车上那两个人很像内城雇来的悲剧演员。
龙晶在车外接了个电话。当她接完,艾文已经从副驾驶换到了驾驶座,她于是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到车上。艾文戴回墨镜,发着了汽车。
“是吧,我早知道。没人跟钱过不去。”艾文说,“他查出什么没有?”
“还不确定。我现在去外城跟他谈谈,到29区把我放下。”
他踩下油门,汽车沿着货仓行驶。黑市一片寂静。有只小狗蹲在其中一间货仓门前,低垂着头,将右耳压在爪下。在他们停车的半个小时里,它一声都没有出。
“关于艾洛斯,其实还有些未公开的情报,我只告诉过格里德。”即将驶出铁门时,艾文开口道,“现在告诉你也无妨吧。围猎那天,我跟着四组去了,所以当时也在现场。两方冲突的时候,它跟另一只天使成对行动,它们两个都是普通天使的样子,而且脸长得很像。我猜它们应该是双胞胎。”
“然后不知是谁放的枪,打中了其中一个。当时我心里还觉得可惜,你知道吧?毕竟死了没法卖钱。可是那天使的尸体没有消失。或者说,还没有来得及消失。”
“在尸体消失、也就是那天使死透之前,它的兄弟做了一件事。”艾文说,“我当猎人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如此令人困惑的暴行。你猜猜它做了什么?”
正当艾文的车停在货仓门口的同时,也就是灵车驶入黑市的二十五分钟前,安格斯正卡在酒吧隔间的窗洞里。隔间外人声嘈杂。这是位于酒吧角落的一个小包间,面积大概四五米见方,没有开灯,房间正中摆着一套围成半圆的酒红色沙发组,以及一张黑色圆形玻璃桌,桌上是两只陶瓷烟灰缸。室内浮动一股酒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如果安格斯是个烟酒专家,那么它就能认出这是好烟好酒的香味,进而可以推出这个包厢是拿来招待贵客的,可惜它不是。今天晚上,在这间包厢里,它只是个试图把自己从窗洞里挤出去的、走投无路的蠢天使。
按理来说,龙晶把它交到酒吧以后,盖尔就得负责看它,但酒保的工作很忙,何况现在已经入夜,人流正到高峰。如果只有这一个原因,或许盖尔还有心倒班,把自己今晚的时间空出来,但据说这是个逆位灵不明的谋杀天使,他不敢冒险,最后决定把它关在酒吧唯一一间带锁的包厢里。包厢又黑又冷。安格斯不知道灯在哪,一开始只能站在日光可以照到的地方,等到日光变成月光,它也困了。它不想在陌生的地方入睡,而且想吃饼干,于是决定去找奥罗拉。但它看了一圈,发现这个房间除过那扇门,就只剩一扇狭窄的高窗通往外界。那高窗的宽度显然塞不进一个人。
还好它不是人。它拿一把脚凳垫在身下,将头凑到窗边,试图把头挤进去,结果被自己的鼻梁卡住了。门外传来爵士乐声。它的视野从一片着色不均的白中慢慢转黑,最终定格成一片漆板似的墨蓝色,天上没有一颗星星,以他的视角,也看不见月亮。温凉的风卷过它额头上的碎发。它两眼以下的部分浸在烟酒味里,被爵士乐泡软了,像一块吸饱黑咖啡的饼干,额头却清晰明亮,棱角锋利,被月光雕成半透明的金黄色。它觉得这样很惬意。停了一会后,它拿右手摸索着碰到鼻尖,用食指和无名指夹着鼻骨。约莫二十秒过去,它的鼻子消失了。一副石膏色指虎出现在它右手上。
它把整个脑袋挤出窗外,将鼻子装了回去。挤到肩膀时,它的翅膀又卡住了,于是它将每边翅膀折成四节,折断的翅膀软塌塌的,像两条破布般垂在窗边。它使劲挤了一会。等到最难挤的那部分过去,它就像裱花袋里的鲜奶油似的,噗呲一声掉到了窗外。这下它看见月亮了。今晚是上弦月。它在地上静静地躺了一会,觉得呼吸不畅,翅膀也有点疼。它认为疼痛这个东西其实很有意思。
等缓过劲,它慢悠悠地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月光、眼前无尽的沙漠和身后漆黑的矮墙。在轻薄的淡金色月光照耀下,沙漠竟然依旧呈铁灰色,好像这种灰不是沙漠本身的灰,而是从人眼中长出来的一种灰,是视觉媒介所固有的灰。它摸了摸身后拖着的那两条扭曲残破的翅膀,心想这样没法飞回外城。它知道它所在的这个地方离外城很远。它不会开车,也不认识回去的路。
它想,它应该找个人来杀一杀。它往前走了几步,转头面朝大厦谷凸出地面的部分,只见矮墙又脏又黑,像一条长虫,上面整齐地錣着一列窄窗。奇怪的是,就在其中两扇窄窗之间,距它约七八米的位置,正靠墙立着一团黑影。黑影约一人高,既瘦又长,看起来几乎就是个人。它还没有靠近,那黑影先动了。黑影慢慢走到它面前。这时安格斯已经认出,这是个裹着黑色斗篷的男人。男人身量很高,两手空空,拿纱布包着脸,只露出一双兴奋的琥珀色眼睛。
“你我没有见过。但我见过你的同类,在十年以前。”男人说,“它告诉我,就在今晚,此时此地,你会现身。我一生只有一次这样的机会。它没说错,你果真就在这里。”
“一个天使。”男人抬高声音,“十年前,我在外城一口枯井旁遇见它。它那时坐在井边,看起来就像个普通人,只是脸上戴了一副金面具。那天我们做了个买卖。”
直到这时,安格斯听他的声音,才发觉眼前的人已经不年轻了。只是此人声音里的那种老态,只在他情绪高昂时才现端倪。
“戴上那副金面具后,它的左眼看到天使的过去,右眼看到人类的未来。”他说,“我付出一些代价,换了我的未来。我把它们挨个看了一遍,发现在这两千多个未来之中,最有前途的是这一个。我现在之所以会在这里。是要向你许愿。”
他一边说,一边解开挡脸的纱布,摘下了兜帽,露出一张削瘦的、衰老的、精明的脸。他将白发梳得一丝不苟,露出的衬衫领口洁白挺括,表情安恬,神采奕奕。在短短两天之内,曾经那个痴呆的老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绅士、一个演员,一个高明的骗子。在理查德·勾利亚德尔这个姓名中,理查德属于肉店二楼那间房子真正的主人,勾利亚德尔则是他富有亡妻的姓氏,至于他本人原来的姓名,已经没有在世的人记得,甚至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他觉得人活一生,姓名只是微不足道的代号,代表一个微不足道的身份。而新的永远比旧的更好。
“我向你许愿,爱神。”他说,“你帮我杀一个内城人。”
安格斯盯着他。它那对无机质的、玻璃弹珠似的雪青色眼珠转动着。
“两分钟后,黑市北门会来一辆黑轿车。我要你杀车里的一个人。”
“男的不用管,我会把他的钱给够。女的也不用管。她爸强奸她,逼她嫁个废物,你要杀她爸,她说不定会在旁边鼓掌。”理查德说。
安格斯将头转开,看着眼前那排墙壁。在沙漠尽头,正对着它的方向,隐约有两个朦胧的闪光点,很像汽车的车头灯。空气中有一股冰冷的、沉重的、古老的灰尘味。
托马斯·艾登今晚想早点走。值班时间原本要到凌晨两点,宵禁开始后提前到晚十点,他本来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不过今天是他女儿的生日,他想回家陪女儿。他女儿今年十岁了。他坐在桌前,盯着煤油灯朦胧的火光,抽着手卷烟,想着他女儿。中场休息,梅森去撒尿了,布兰登不知在什么地方。他们那副旧扑克正乱糟糟地摊在桌子中间,红桃K被啤酒杯压出一个印子。室内静悄悄的。值班室的暖气开得很足,他的额头已经冒了一层薄汗。
他想,如果他儿子还活着,今天就是他们两个的生日。生不逢时啊。那一年的饥荒太可怕了。他们之所以要吃他们的儿子,而不是他们的女儿,只因为他们觉得多出来的那一两肉也是肉,他们能吃得更饱一些。真是地狱啊。他擦着额头上的汗,心里有一股悲情,但又有一点释怀。他女儿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如果活下来的是他儿子,不见得有这么听话。
他把烟头掐灭,扔在地上,这才发觉那两个人走得太久了。他们怎么还不回来?他从桌前起身,低头拍了拍落到制服上的烟灰,不由得眯起双眼。他始终觉得他们的制服红得过分。简直像鲜血一样红。他将擦汗的手帕扔到桌上,转过脑袋,看见值班室门口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确切地说,那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孩子,而且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那孩子扒在门边,只露出一颗脑袋,以及一只抓着门框的手。他的第一反应是他做梦了,或者产生了幻觉。在这种地方,怎么会有孩子?何况这不止是个孩子,而是个天使一样漂亮的孩子,这孩子长着一头白金色长发和一双蓝眼,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茫然,但大体上是平静的。在这孩子身上,他隐约看出一种性别模糊的、动物性的美。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她?)的目光只在他脸上停留一瞬,随即移到了他身后的操纵杆上。那是大门的操纵杆。在下一秒,他看见那孩子伸出一只手,似乎想抓什么东西。那是一只左手。然而,抓着门框的那只手并没有动,也是一只左手。他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但当那条左臂整根露出时,他发现左臂根部还接着一条左臂,接着左臂的左臂的根部还接着一条左臂。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想数清楚那孩子究竟有多少条左臂,但当他数到第二十条的时候,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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