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几部电影,它们也许不是什么经典大作,也许没有那么高的口碑,但却像一个老朋友一样,虽然不是经常见面,但心里总给它留着一个位置。对我来说,《杯酒人生》就是我心中的这部电影。
我们都知道,很多电影和书籍,每看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2014年,我曾写过这部电影,名为《杯酒人生:五味杂陈,微醺之美》。而这几天我又把这部电影翻出来看,没有像以前那样从头到尾看完,而是今天看一个片段,明天又看一个片段,把整部电影割碎了看,感觉又有些以前没想到过的东西,所以就想再和大家分享一下。
片中主角麦尔斯的小说名为《昨天的明天》,这看起来是一个很滑稽的名字,感觉像是那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品《昨天今天和明天》,为什么不直接说“今天”,而是用“昨天的明天”这种说法呢?其实,这就是在说麦尔斯自己。
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虽然这部电影里麦尔斯是主角,但在电影中的大部分时间里,故事并不是围绕麦尔斯而展开的,正如他说自己那本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多种视角讲述故事一样,麦尔斯在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一个第三人生的视角在看这个故事剧情的发展,他更像是一个旁观者,默默地观察着身边的人们,极少插话,或者说,没法插话。
在整部电影中,代表“今天”的其实是杰克,他在不停的搞怪,不停的作死,不停地体验人生;而麦尔斯则更像是“昨天”,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过去中,不能出版的书、不能复合的前妻,因为“昨天”,他无法像自己的好友杰克一样肆意人生,并且有些悲观的面对这个世界,而当这一切发生过后,“昨天”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明天”。
所以再回过头看,会让人感觉这本虚构的小说是一个很有趣的“点”,故事里的故事反衬故事里的人,故事里的人演绎故事里的故事,再加上葡萄酒那一抹诱人的红色,让这部电影充满了平静的吸引力。
毫无疑问,麦尔斯是个典型的失意者,耗尽心血写成的小说不被出版社所看好,自己的婚姻也一塌糊涂,那个曾经陪着自己品尝每一支好酒的女人如今也另有新欢,因此这趟“单身之旅”与其说是他在陪伴杰克,更不如说是他自己的“释放之旅”,但老实人走哪儿都受欺负,这一路上又是上刀山又是背黑锅。就像是上帝在为你关上门时,又钉死了你的窗。
我对这部电影的喜爱很大程度都来自于主角麦尔斯,因为他跟我实在是太像,孤孤单单一个人,心里惦记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得,现实中又总是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还总遭遇各种各样意外的不顺利,虽然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打气鼓劲,可每一次的奋起都在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中被瓦解。就像麦尔斯引用的布考斯基的那句话:“前半生已经过去了,我却没有任何可以展示的东西,我是摩天大楼窗户上的一枚指纹,是擦屁股手纸上的一粒粪渣,和成千上万的下水道污秽一起奔向大海.....”
但这部电影终究不是一部丧片,有一种东西拯救了麦尔斯,也拯救了这个故事,那就是美味的葡萄酒。虽然生活中没有一项东西顺遂麦尔斯的心意,但唯独有美酒让他能发自心底的快乐。只要留心你就会发现,每次手握美酒之时,麦尔斯整个人也便发出光彩来,这是他所最喜爱的东西,唯有在只爱面前,最黑白的人也能发出光彩。
其实我也是这样,平时的生活几乎是黑白,唯有用手指在键盘上敲出一个又一个字的时候,心底才会有一种莫名的充实感和满足感。写作之于我就像葡萄酒之于麦尔斯,是唤醒生命的灵药。玛雅对麦尔斯说过,一瓶酒是有生命的,在打开之时,它便有了与其他任何一天都不一样的味道。写作也是一样,虽然我写的很多东西在日后看来都不堪入目,但当我写下它们之时,这些字对我来说便有了不同以往的意义。而生活亦是如此,许多事情并不是因为发生的那天有意义而成为我们生命中难忘的记忆,而是因为这件事有意义,才使这一天变得有意义,成为生命中难忘的一天。
看过这部电影后,我也喜欢上了喝酒。不过喝的不是葡萄酒,而是啤酒;喜欢的也不是在饭局上跟许多人一起喝,而是像麦尔斯一样,躲在一个角落里自己喝。对我来说,最享受的时光就是下班回家后靠在自己最熟悉的椅子上,打开一瓶啤酒倒进杯子里,听着那液体流动的美妙之声,趁泡沫尚未消散之时一口灌下,厚重的泡沫和清凉的液体带着麦芽的香气流进口腔,飞进胃里,一切的不如意与不美好,在那一瞬间也便烟消云散了。
《杯酒人生》是个好电影,它不像烈酒那样再看完一遍之后给你强烈的刺激,而是像片中展示的葡萄酒一样,平淡之中暗藏着千般滋味,需要你在看过一遍之后不断的去回味那些片段,自己寻找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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