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文章原答于知乎问题:你为什么热爱黑暗之魂?经知友推荐,现投稿机核网。我热爱黑魂。因为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玩过最有成就感,浸入感和装逼感的游戏。这是一个能够深入灵魂的游戏,因为他和人性有关。
《辐射》的每一代开头都会说,战争,战争从未改变。罗马人为聚敛财富和奴隶发动了战争。西班牙凭着对黄金和疆土的渴求建立了帝国。希特勒将破败的德国重新塑造成了一个经济霸权。但是战争从未改变。
尽管文明发展了这么多年,人类从茹毛饮血一步步走到现在上天入地,但是人类本身,却从没有改变过。西装革履的男人和用树叶当开裆裤的男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原始的欲望如同那点点的篝火,永远不明不暗的烧在那里。那是我们的原罪,也是我们的力量之源。
火,烧起来了。刺破了罗德兰亘古的黑暗,惊扰了似乎永恒不灭的古龙,带着改变世界的渴望,用钢铁与鲜血烧尽了整个大陆。
我们渴望杀戮与鲜血,乳房与阴道。需求永远存在,到满足需求的途径可以有很多。你可以拿着两跟鸡腿一路莽过去。也可以穿上法汉遗留的战甲,带着开了封闪着寒光的利刃,伴着古王的节奏跳舞,一点点带他进入绝望的深渊,最后,一剑穿喉。你可以半夜三更去撬锁爬阳台,也可以伴着鲜花与红酒,凝视着对方的目光,一点点的褪去她的外衣。过程不同,满足的程度不同。
马斯洛认为,人类最大的满足感来源于自我实现。从玩游戏的角度来说,最大的快乐来源与我真的觉得自己很牛B。
但是开外挂锁血带来的牛B只是空虚,吊打小学生的牛B只让你觉得自己是个LOW B。战胜旗鼓相当的对手可以让你爽一下。但是只有当一个人战胜自己的时候,他才能够从内心里认同,我可真牛B啊。
玩黑魂的过程中,我们面对的其实是自己。面对着自己的狂妄与自大,面对着自己的胆小与恐惧。所以在黑魂里,宫琦英高用死亡来带给我们教训,觉得自己玩的很溜?下个陷阱教你做人。觉得自己很牛逼不可战胜,给你看看什么叫做秒杀。胆小害怕畏缩不前?没问题,在篝火边待到老不死吧,永远的失败者。
险象环生,荆棘密布。是的,但只要谨慎小心,步步为营,没有过不去的路。
路得的尽头就是雾门。雾门里驻守着的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自己。
出彩的BOSS战魄力实足,从空旷华丽的大厅,到幽暗燃火的深谷。王者或拿着几人高的大剑或挥舞着流脓的触手,加上声嘶力竭的呼喊与崩山裂地的斩击。从视觉和听觉上给人以巨大的压迫。当拿着大棒的恶魔第一次从北方不死院的教堂顶上从天而降的时候,我打赌99%的人都尿了。这玩意也是可以战胜的?
因为只要掌握好时机,没有闪不过去的攻击。(白龙黑龙大哥,我没说你啊。)但是要掌握好时机真是太难了。BOSS都是纸老虎,只是纸老虎披上了尖牙利爪也是可以吓死人的。
战胜BOSS的过程,其实是控制自己的过程,用你的理智去控制自己的情绪,用你的脑子去控制自己的双手,这里不要贪,那里不要怕。进退失据就是死,只是要么被秒杀,要么被耗死。
如今我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我知道哪条路是对的,毫无例外我就知道,但是我从不走,为什么?因为妈的太苦了。
我打了九十九次BOSS,他每种攻击方式我都曾今躲过去。但我就TMD过不去。为什么?因为控制自己妈的太难了。因为紧张总是提前一秒翻滚。结果被BOSS一下打趴。因为害怕站在原地消极防御,结果被打崩防,一套带走。
BOSS最后总是能过的,只要你尝试的时间足够长。长到让你留下心理阴影。薪王曾为刀下鬼,今朝再见吾胆羞。不是手中刀不快,只是心头DIE常留。
我们都渴望成为英雄,因为英雄每一次都可以用手中的宝剑斩下恶龙的头颅,但是最为一个干瘦的不死人,我们只能用可怜的生命从无序的乱数中寻找一个微小的可能性。
不死人也是幸运的,因为这种历经艰险,十死无生,最后终于获得胜利的感觉在历史是少数王者独有的奖品。
当我们战胜薪王的时候,看着那倒塌倾颓的王城,飘荡不散的飞灰,似乎可以拥有,当年项羽站在山顶看着久焚不灭的咸阳城的感觉。
这种感觉,真也罢,假也罢,一次也就足够。夜深人静之时,我偶尔会想起,曾经在死了无数次之后,我战胜过一个BOSS。亚历山大走过的山丘,我去过。这是自我实现的成就感,马斯洛认为的个人终极目标。
人都是孤独的,所以在雅楠,无数的小骷髅会捧出几个字。“猎人永不孤单。”
当我第一次站在传火祭祀场的时候我是迷茫的,四周只有残破的墙壁与疯长的荒草。那孤独的感觉是如此的真实,似乎我真的呼吸到了罗德兰那清冷的空气。
我们在狂欢时在人群中掠取存在感,在孤单时,我们告诉自己,那种感觉是真实的。
浸入感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共鸣的基础之上。如果你被打动吸引,那一定是它真的碰触到了你的心灵深处。
我们喜欢在天际省的山间穿行,在废土的荒原中游弋,在威伦的大地上纵马狂奔。是的我们喜欢,因为那是浪漫的想象,是新奇的体验,那是不会感到伤痛的肆意妄为。我们就像一个过客,在它们的世界里匆匆走过,品味着他们的故事。
但在拉脱维亚塔的围栏之间我们只能感到恐惧,在主教劳伦斯的嚎叫下只能感到绝望。黑暗之魂的世界处处险恶,而不死人拥有的只是自己孤单的身影和手中的长剑。体会最多的是那挥之不去的孤独和反复咀嚼的挫败。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来来回回的过程中追逐着名叫希望的火炬,直到自己那残破的背影被火炬的淡淡光芒映照的很长很长。
现实是,我们跳不出不出白狼的剑舞,喊不出可以破开云雾的龙吼,也不能在变种人与掠夺者的围攻下活下来,来是一个美好的梦,就像我们永远不可能是抱着路易斯从云端飘下的克拉克·肯特。
我们只能像不死人一样的挥出手中的剑,简单,笨拙,原始,但可以做到。如果给与我们那残破的不死身躯,假以无数的时日,似乎那些强大的BOSS也不是不可以战胜的。
几乎人人畏惧痛苦。因为冷酷的现实告诉我们痛苦往往是那挣不脱的五指山,被压在下面后只能等上五百年,直到你化成飞灰。
但黑魂的世界给了我们一个可能的机会,在这里,佛祖也似乎是可以战胜的,只要不放弃不低头,似乎也可以把高高在上的神明从他那闪耀的王座上拉下来。
我扮演的就是我自己,独自一人在险恶的世界里独自向前,我看不见我的脸,只能看到自己那孤单的身躯在前进的路上被打回起点,又不停的站起来,拍掉尘土,继续前进。我灵魂与他同在,手中似乎真的握着剑,一路小心翼翼,疲惫不堪,苟延残喘,只为向前一步。
乞力马扎罗的雪,似乎真的用手捧起过,看着它化成水珠,滴在脚下,而后消失不见。
在空无一人的荒野上静静的听风吹过,在有着哥特式高塔的城堡上静静的看着落日,在深邃无尽的地底洞窟中静静的凝视篝火中那闪烁不定的火苗。高大的,辉煌的,黑暗的。
黑魂中构建的场景满足了我对中世纪那属于骑士时代的所有幻想,再不是留着一头黄发的少年带着伙伴在2D的画面中迎娶公主,拯救世界。
他的逼格要高的多,那是一个孤独灵魂的苦难行军,黑暗,悲壮,现实。走过看过的都是那么悲伤绝望的画面。伪善骑士的背叛,凄苦孤女的沉沦,正义勇者的迷失,还有那如无尽深渊一般的结局。活脱脱的撕碎了所有对这个世界美好幻想。只是,这氛围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有格调,那之前所经历的种种丑恶黑暗的一切,都似乎闪出了一丝破碎的亮光。
暗淡阳光之下的古堡,巨木连绵的灰烬湖,被潮水不断冲击着的断壁残垣,就如同那米洛斯的维纳斯,不知是因为她太美而使我们伤感于它的残缺,还是因为那残缺才使变得那么美丽,如同那寒冷暗夜中的篝火,让不死人如飞蛾一般为它迷醉。
这一切是那么的有逼格,连每个BOSS的名字都是。读起来就如同女巫的咒语,塞壬的歌谣。高塔骑士,愚者偶像,猎龙者翁斯坦和刽子手斯摩,暗墟的哨兵,该隐赫特的烈士,剑圣路希维德,吞噬神明的艾尔德利奇……
当我穿着那雕着亮银色纹章的铠甲,拿着那掠过无数伟大灵魂的长剑。在如那雅典卫城遗迹一般的舞台上给那些不可一世赐予我们无数死亡的强者们最后那穿心一击的时候,背后那染着无尽哀愁的破碎披风在冷风中如烟火一般飘散,明亮哀伤的女高音低吟高转,如同那些刚刚散去的灵魂一般悲恸。
在肾上腺素的急速爆发过后,所有的一切都散去了,一人独自站在已经归于平静的战场上,刚才那命悬一线的生死搏杀似乎还历历在目。
大江东去,百万雄狮一夜倾。这一刻,赤壁江边的周都督与我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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