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在上篇短文末尾提到的最后一个问题所展示的情景,我们很容易设想两个具有相同对象和相同内容的意识行为,但是这两个意识行为却是不同的,因为他们处在时间轴的不同位置上。我们前面也提到了,意识行为是时间性的,我在几秒钟之前看到这支钢笔和此时此刻看到这支钢笔是两个不同的意识行为,这也就告诉了我们意识内容和意向对象一样是在意识行为之外的。正如同前文提到的道路比喻,不仅不同人可以前往同一个目的地,不同人也可以走同样的道路。意识内容不是内在于我们的意识中,不是我们私有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互相交流,谈论各种各样的事物,我们可以谈论美国总统,我们都知道这指向的对象是谁,也知道谈论的内容是什么。由此可见意识内容和意向对象一样,也是超出我们意识的,公共的东西。
可是似乎确实在不同的意识活动中具有一些不同的东西,似乎确实有一些东西内在于我的心灵中,别人看不到摸不着,永远无法感受。我们常常说别人无法感受到我感受的痛苦,无法感觉到我的知觉,这里面似乎确实有一些东西,这又是什么东西呢?在我们的意识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呢?
我们说意识活动是时间性的,像是一条河流,就像河流里面必须有水才能流动,才叫河流,意识活动里面也是有内容的,为了与前面提到的意识内容相区别,我们叫这些内容为“内在内容”,就如同这个名字一样,这些内容是内在于意识活动中的,随着意识活动瞬息万变的内容。内在内容不像意识内容和意向对象那样是公共的 ,意识内容完全是隐私的,私人的。这很符合我们的常识,我想大家肯定都深有感触。
我们现在仔细想想这个叫做内在内容的东西,可以很容易注意到一点,那就是内在内容是不固定的,我们不可能说在不同的意识活动中具有同样的内在内容,因为内在内容本身就是意识活动的一个环节或者说一部分;并且我们前面也已经知道了,意识行为是一个指向对象的行为,这种指向是通过意识内容来完成的,那么这个内在内容在这个意义上就没办法被我们意识的意识行为所指向。意识行为总是指向于外在于意识的对象,内在内容内在于我们的心灵当中,是无法被指向的。就好像弓兵无法打到自己身边的那一格一样。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况,内在内容最贴近我们,内在于我们的心灵(意识活动)中却无法被意识行为指向,而意识行为指向的对象却是超出我们意识之外的东西。试图把对象还原为内在内容(比如说把对象当作是我们心灵中感觉的复合体)显然是不可能的,正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指向同一个对象的意识活动可以具有不同的内在内容。
或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观点。在一个具体的意识活动中,意识指向对象,人们总是觉得这是通过心灵中的内在内容来指向的。我亲眼看到了那只钢笔,这种指向难道不是通过我亲身体验到的感觉信息来完成的吗?所谓内在内容难道不是意识内容这个概念在具体活动中的一个实例吗?难道不能说我们研究意识指向对象这个模型的时候说是通过意识内容,但是一个实际具体的行为中,比如在知觉中却是通过内在内容来实现的吗?但是在具体的情况中意识内容又处在什么位置呢?
在这个结构中我们会发现内在内容瞬息万变,意识内容也会发生变化,但是我们的意识总可以很轻松地指向某一个确定的对象,这是怎么做到的呢?这个问题带有一种危险的迷惑性,它让我们以为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孤零零的对象在远方矗立,我们必须经过艰难险阻,谨慎小心避免误入歧途才能正确地抵达这个对象。但是让我们仔细回想一下之前所做的关于对象思考就会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每当我们踏上某条路的那一刻起就确定了终点,对象在我们的意识之外没错,但是却并不与我们的意识相分离,意识必须指向对象,并且还要通过意识内容来指向对象,是意识把对象当作对象来指向的,也就是通过把对象解释为如此这般来指向的。正是由于内在内容(如感觉材料)不是被意识所指向的对象,它才可以具有不同的解释。注意这里是解释在先的,在具体的意识行为中,对象必须作为一个什么来被我们的意识所指向。所以问题就不是意识如何通过纷繁复杂的内容来指向确定的对象,而是对象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呈现。
可是到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个足以撼动我们到目前为止一切思考的根基的问题。我们在最开始就说了,意识总是指向对象的,这好像是在描述意识的一个基本本质特征,可是我们明明可以“意识到”内在内容。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于是我们现在更进一步地描述前面所说的“指向”的意思了,所谓意识指向对象其实更详细的说就是意识将对象作为某物解释。到这里我们对意识和对象的关系也就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对象不是一个现成的东西,像一颗球一样“当然如此”地放在盒子里,对象既不在物理世界地盒子里也不在心灵世界地盒子里甚至不在那个神秘领域的盒子里。因为对象根本就不是一个现成的东西摆在意识面前。
到这里,我们也更进一步地认识到动态结构的重要性,我们不但要知道意识行为是如何实际运作的,还要知道意识将对象作为某物解释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对象是如何被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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