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上一篇短文所描绘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我们现在应该开始思考所谓意识动态结构的问题,可是或许有的读者开始犯嘀咕了,“意识行为是如何实际运作的”这个问题难道不是一个科学问题吗?”回想一下我在第一篇短文的第一段所提到的内容,我们本来应该思考的是使知识得以可能的条件和能力,像意识行为实际是如何运作的这种问题好像应该交给神经生物学家或者脑科学家去做,应该通过一系列严谨的科学实验才能知道意识行为是如何实际运作的。
我非常赞同这种想法,这也是我想强调的一点,当我们试着做这种思维游戏,试着去想一些所谓哲学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越界,科学和哲学处理的是不同领域的问题,而哲学问题很多时候不像科学问题表现得那么明显,我们很容易无法理解所谓哲学问题到底在问什么,从而把表述相似但是意思完全不同的科学问题错当成哲学问题,进而错误的用哲学思路去解决科学问题,最后不但会闹出笑话而且也错过了真正的问题所在。
那么所谓动态结构的问题就完全是科学问题了吗?我们仔细想想上一篇短文提出的另一个问题: “意识将对象作为某物解释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对象是如何被构成的?”这个问题和前面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吗?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吗?或许有的读者会觉得要回答一个问题是不是科学问题得首先给科学问题下一个定义,然后看看这个问题符不符合那个定义从而确定这个问题是不是科学问题。不过我觉得大可不必这么复杂,我们生活中不知道定义的东西可不要太多,小到桌子,大到游戏,我们真的知道桌子的定义和游戏的定义吗?但这似乎并不影响我们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桌子,一部作品是不是游戏。当然某些东西或许会让我们犯一下迷糊,一时半会搞不清这到底是不是桌子,到底是不是游戏。不过先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个问题,或许它还没有到那种模糊的地步。
当我们问“对象是如何被意识构成的?”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渴望得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假设现在的科学水平足够发达,神经和大脑的一切结构和功能都已经被勤奋的科学家们研究透了。我们从书里读到了一个对象(钢笔)的光信号是如何从我们的视锥细胞开始转换成电信号,一步一步按着什么路径传向我们的大脑,大脑又是如何编码整理这些电信号,最终得到一根钢笔的知觉被我们所认识。这解决我们的问题了吗?或者我换一种问法,对象被我们的意识所构成得以可能的条件是什么?是那些心理学和神经学的解答吗?那种神经学的解答关心实际的生命过程,而这里的问题关心的则是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他们似乎完全井水不犯河水,处在不同的领域之内。
但是再仔细想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回答似乎也避免不了涉及到实际的心理和神经过程,当我们说对象如何被意识构成的时候难道不也同时给意识的行动的问题做出了回答吗?当我们说意向对象构成得以可能的条件是A的时候,是不是等于在说我们的意识实际构成对象的过程也是A呢?在我看来是这样的,如果我们实际去看看胡塞尔是怎么做的就会发现尽管他用了各种花言巧语来解释说自己并没有在描述具体的心理过程,他其实实际上也是在做这个工作。如果他提供的动态结构是正确的,也就等于说我们的意识确实是如此运作的。我们现在会注意到问题到这里和科学问题重合了,或许我们在谈所谓动态结构的时候可以为自己辩解说这不是在谈实际的神经心理过程,但是如果我们谈的动态结构是正确的,那我们的实际神经心理过程就也一定如此。我们在这里要做的其实就变成了提出一个科学假说,这本来没什么问题,不过科学假说如果要得到验证需要的是严谨细致的科学实验。坐在藤椅上永远无法验证科学假说是否成立,也无法解决意识的动态结构问题。
走到这里我们似乎真的无能为力了,我们仅仅凭借思考所能做的的最多也不过是提出一个个精致的假说,这些假说可以说的头头是道,严谨细致,但是也永远只是假说而已。哲学在这里如同虎视眈眈的野兽,渴望冲破阻挡自己的护栏。
那我们至少还获得了前面说的静态结构吧?即便说动态结构需要科学家们去做,那静态结构好歹是我们按照思路一步一步得出的吧?虽然没有解决全部问题,也至少解决了一半的问题。
让我们从一个大家常常思考的问题开始:“我们的知识是何以可能的?”这个问题到底是在问什么呢?或许我们可以给出这样一种回答,这种回答详细描述了我们人类大脑是如何一步步将感官信息整理统合成所谓的知识。但是这个问题还可以有另一种回答,那种回答不关心知识形成的心理学和神经学条件,而是在回答无论何种主体,只要那个主体有知识,那么他必须要有的条件和能力是什么。前一种回答是科学家们的任务,需要通过大量的实验才能得出结果;而后一种回答,看起来好像不用做实验也能解决。
仔细想想当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是想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案?我们似乎是想通过思考找到知识何以可能的条件和能力。理解这个问题与科学问题的不同似乎不难。但是为什么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可以通过我们的思考来解决的呢?似乎是这样的,我们认为知识得以可能是要有条件的,而通过观察我们实际的知识是什么样的,我们就可以找到那个或者那些条件。
如果p,那么q。其中p是我们实际的知识经验,q是知识经验得以可能所必需的条件。现在我们确实有知识经验了,通过这些经验(p)就可以去找其得以可能的条件(q)。而在这里哲学的尊严是q的得出虽然要借助实际生活经验p,但是却不依赖经验(依赖经验的是科学)。q是普遍必然绝对的,是实际经验p得以可能的条件,它不以实际经验为支撑,反而是因为q的存在p才得以可能。
看起来很美好,但实际要怎样操作呢?有些人认为这个q就隐藏在p之中,只要我们细心认真就能从之中找到p,有些人通过一系列复杂晦涩的逻辑试着去推出作为p得以可能的条件q。但是让我们来想想我们到底实际上是怎么做的。我们手里拿着的是实际的生活经验,这些经验从定义上讲是无穷无尽的,我们希望找到的是这些生活经验的条件,有了这些条件我们才能拥有这些经验。这就好像是一个人跟女朋友约会,约好了早晨九点见面可女生迟迟不来,男孩子内心十分焦急,想了无数种女生不来的原因,他猜测女生可能是睡过头还没醒,但事实上只是因为堵车了。由实际的生活经验推测其可能性条件似乎就如同由结果推测原因,过于武断且存在着太多的不可靠性。并且这些经验无穷无尽,我们又如何用简单几个例子来支持自己得出的结论呢?我们如何能在无穷无尽的经验中找到几个特别的经验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一个结论并号称这就是真正的答案呢?我们常常会在晦涩难懂的术语中迷失方向,被各种各样的说法绕来绕去,但是我们只需要时刻提醒自己去注意那些观点实际上是怎么操作的,实际上在做什么,这样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于陷入泥潭。很多人会用一些诗意的语句,象征的手法,模糊的术语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各位读者在试着理解这些内容的时候,也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在这些语句之下真正起作用的是什么东西,这个理论机器实际上是如何运作的。
各位善于思考的读者可以再回过头从第一篇短文看起,看看从第二段开始,到底有多少所谓“得以可能的条件”的得出是过于武断且不可靠的,而各位读者又能提出多少反例来反驳这些结论。
如果有读者想要在更进一步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话,我可以推荐两本书,一本是扎哈维的《胡塞尔现象学》,这本书适合初学者入门,行文简洁流畅,思路清晰。另一本是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这本书收录了胡塞尔的五篇讲座稿,篇幅不长,写的严谨又易懂。至于其他更深入的著作我不建议各位去读,再深入的话可能只会给各位带来痛苦。
我很喜欢的一个哲学家是休谟,不是喜欢他的学说和观点,而是喜欢他对待哲学的态度。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总的来说,宗教的错误是危险的,哲学上的错误只是可笑而已。”
成为大家用来消遣的玩具,仅仅作为一种思维游戏而被大家所谈论,或许这才是哲学原本的用途。我们很少有人去问打游戏有什么用,但却常常有人问哲学有什么用,这可能还真是一种对哲学的偏见。但是话又说回来,消遣娱乐不等于简单随便,打游戏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到现在也打不过炎妃龙,更没有试着去玩黑魂,想在这些游戏中体验到乐趣或许要么天赋异禀,要么就得静下心来花心思去练,认真去打,不然毫无成长何谈体验游戏乐趣?思维游戏也是一样,如果只是随随便便开脑洞胡思乱想一下,一分钟就得出结论而不加以推敲,或是死抱着未经反思的信念不放,可能也不会有什么乐趣吧。或许只有在一个又一个的错误,一次又一次地反驳中不断推进,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而这一切仅仅是一场游戏,不需要在乎太多的意义,只要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或许就足够了。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上物理课,老师讲到伽利略理想斜面实验,那时候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伽利略凭什么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用一组特定的器材做这么一个实验就敢说从古到今乃至未来,从意大利到英国的万事万物都符合这个结果呢?不过那时候我不敢向老师提问,我总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大家都知道就我不知道,是我太笨了。那时除了这种自尊心上的微微刺痛之外,似乎还有一种微妙的情感在心底荡漾,那种奇妙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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