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08年11月15日,此时的大清帝国还没从光绪皇帝驾崩的巨大变故中缓过神来,就即将面对另一个巨大变故——慈禧太后快不行了。下午三点左右,在北京西苑仪鸾殿内,军机大臣、摄政王载沣、隆裕太后等人与一众宫女太监围在老佛爷的床前,脸上盖满了泪水和悲伤,心里怀着各种各样的复杂心思,一起等待着老佛爷的离世。
而此时在床上的老佛爷气息已渐渐微弱,尽管她先前几次昏厥,又几次醒来让旁人的情绪大起大落,但现在任谁都能看出,位高权重的慈禧太后大限已至。老佛爷微微张口,似要说话,众人即刻安静下来,屏息静听。
“毕生垂帘数次,人都以我贪婪权力,实则时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今日定下遗嘱,后女人不可预闻国政。此与本朝家法相违,必须严加限制。尤须严防,不得令太监擅权,明末之事,可为殷鉴。”
慈禧在病痛和衰老带来的恍惚中隐约听到了这句回应,但被痢疾折磨许久的慈禧已没有力气起身,只躺在床上微微点头。慈禧努力回忆着还有什么没交待妥当,似乎朝堂之事已没什么好说的了,只剩下一件私人事务。
只见老佛爷颤巍巍地举起一只手,嘴里挤出几个断断续续的字来:“珠子……我的珠子。”
床前一名太监立即心领神会,不一会便端来参汤一盅,以及葡萄大小的宝珠一颗。在老佛爷的示意下,将珠子喂进老佛爷口中,又借着参汤一口,将宝珠送下了肚。
“当年献宝时说……这颗珠子能让人返老还童,青春常驻。哀家日日把玩,但今日似也难逃一死……呵呵呵……但宫中宝贝无数,这颗夜明珠始终是哀家挚爱……本打算将珠子含于口中一同下葬,又唯恐有盗贼慕此珠之名而来,今日哀家将其吞入腹中。待我走后,你们另取珠一颗置于哀家之口,纵然有贼来盗,任其取口中之珠便罢。”
慈禧回光返照般直起身来交代完这通话,便又躺回床上半张着嘴不再动弹,片刻便断了气,床边淅淅沥沥响起哭声一片。在床上的慈禧耳中的哭声渐渐微弱,在她生命的最后几秒,却感觉腹中之前由痢疾带来的不适消失无踪,一股暖流从胃中涌上喉头,身体开始放松下来,意识也慢慢沉入一片温暖的黑暗之中。在黑暗中浮现出了一段回忆:尚在襁褓之中的她嘬着母亲的乳汁,但母亲的面容却是模糊一片,无法辨认。
“也许,”慈禧最后想到,“我早点吞了这颗珠子要好些……”
慈禧太后在仪鸾殿殡天后,遗体被移到了紫禁城内的宁寿宫,最后被移到景山下的礼堂,停放了近一年才在清东陵下葬。在此期间,少数见过慈禧遗容的人都发现了一件事:老佛爷的面容似乎比生前生病时有生气得多,简直不像一具尸体,到了一年后下葬之前,老佛爷的遗体非但没有腐坏,甚至有些微微发福。但关于这些现象产生的一切疑问和猜测,都随着老佛爷的下葬不再被人关注,更随着几年后大清的覆灭暂时消失在历史中。
伦敦夏季傍晚的空气总是那么温润怡人,虽然经常夹杂着各种奇怪的气味,但也足矣让我冷却一下混乱的大脑。为了我即将开始的工作,保持平稳的心态和清晰的思维非常重要。但说实在的,应该没什么人能在好友被谋杀这样的突发事件中保持平静吧。
就算是在伦敦最混乱的街区,我的好友——平克·弗里特遇害这样血腥凶残的案件也是鲜少发生。就在三天前,弗里特和他的未婚妻在他们二人共同居住的公寓遇害,弗里特的身体被严重撕裂,经法医的初步鉴定似乎还遭到某种物质的腐蚀。而他的未婚妻珍妮遇害时正怀有身孕,凶手将其开膛破肚,腹中的胎儿也不知所踪,更可怕的是经法医的检查,这个可怜的女人是活着经受这一切的。一条血迹延伸到破碎的窗户前,窗外不远便是泰晤士河,这似乎便是凶手的逃亡路线了,之可惜事发时正是凌晨,因此没有找到目击者。
这起诡异可怕的惨案发生得是如此突然,作为弗里特生前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我此刻心中的悲痛实在难以合适的文字来表达。但悲伤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也许在弗里特的正式葬礼前整理好他中国之行写下的手稿,为他生前未完成的工作添一份力才是对弗里特最好的告慰吧。
即使在我们这几个朋友组成的离经叛道的小团体中,弗里特也是最离经叛道的那个,他曾被我们半开玩笑地评价为“路西法在你面前都显得无知”。无论是生物、天文、化学、历史、语言还是其他门类,弗里特总是热衷于追逐其中最不被主流研究接受的那些方向。他曾经向天文学爱好者宣传太阳系内尚有一颗行星未被发现;在化学家面前谈论托马斯·冯·阿奎那对汞的理解;向语言学家灌输梵文实际上源于一种更古老的语言,那种语言甚至还是一切语言的源头。很明显,和主流观点对着干使这个家伙乐在其中(我认为他公开羞辱他家里为他安排的富家小姐,转头向家附近面包店老板的女儿求婚也是出于这样的心态)也正是在这样的动机之下,才引出了他的中国之行。
尽管他之前应该已经准备了许久,但我相信正是那天的谈话让他最终下定了决心。当时我们正如平时一样天南海北地聊着天,话题在不知不觉间跑到了有关生物起源和进化的话题上。弗里特有些一反常态地对几乎所有的现有理论都表示怀疑和呲之以鼻,无论是自生论还是化学起源论,神创论还是自然选择论。“这些理论都可以说是基于猜测和臆想得出的幻想,虽然我目前对此也没法拿出实证来提出我自己的观点,但现在我的手里却有这么一个机会,如果真能成功,绝对能惊掉那些神神叨叨的神棍和颤颤巍巍的老学究的下巴。”
“哦哦,那可真是厉害。”我对他日常的大放厥词一般都是这样敷衍。
他将一个小瓶子塞到了我的眼前,浅棕色的玻璃瓶身被做成了八边形,瓶颈上包着一层金属,上面雕刻着复杂的图案,瓶口封着一层蜡。在瓶里装着一些液体,但却没有保持水平的液面,而是聚成一团缩在瓶子的一角,似乎还在微微颤动着。
“怎么样,很可爱吧。制作……哦确切来说应该是召唤这些东西可费了我不少功夫。本来有很多的,但我只抓住了这么一点,其他的一眨眼就钻走了,希望不要被哪个倒霉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肚……”
“嘿,放尊重点,这可是我未来将要提出的惊世理论的主角,可以说它将会成为我们以及地球上一切生命共同的祖先,你可以先向我一样称其为原生质。想象下,在亿万年前的地球,有无数的原生质出现在荒凉的地球上,为未来千姿百态的地球生物播下种子,而这些原生质又是来自同一个来源,也许就是一团巨大的原生质,地球生命共同的子宫和母亲!”
“我很理解你老想搞点大新闻的高雅趣味,但你那这玩意大概证明不了你刚刚所说的那通‘基于猜测和臆想得出的幻想’。”
“那是自然,所以我现在只差一点实际的证据,不知道你有没有疑惑这玩意为什么像这样缩在瓶子的一角?其实我们可怜的小家伙正想着回家呢!根据我的考据,地球上的任何生命都能通过门扉回到最初的母亲身边,而所谓的门扉其实只是一颗小小的晶体球,暂且叫它作源生水晶吧。源生水晶也分离自最初的那团原生质,在之后数亿年的山海变迁中散落在地球的各个角落。但每个生命只能通过其匹配的那块水晶,我这团原生质所指的方向就是属于它的那道门。之前我进行过数次召唤,结果大都指向地下或者海底,只有这次似乎是在地表某处。”
“老实说,之前的失败蛮打击我的,甚至一度让我放弃这个想法,但今天和你聊了聊,我突然觉得机不可失,我还是该拼一把!”弗里特越说越激动,完全忽略了这段聊天大部分都是他在发言这一事实,“对!我只要一直向着它为我指明的方向,向着东方一直前进直到这东西改变方向,然后向着下个方向继续前进,直到找到那颗水晶!只要我能找到它,根据我的研究,我就能从中见证生物进化的历程,我已经无比期待所有人看到我证据确凿的理论时的表情了!事不宜迟!我这就去为旅行作准备。”弗里特嘴边一边念叨,一边小跑着离开了。两天后,弗里特就已经在码头边向我道别了,他甚至还带上了他的未婚妻,看来他还打算把他的蜜月旅行提前。
在这之后,弗里特偶尔和我有电报联系,他一路向东穿越了欧洲,进入了阿拉伯世界,但并未继续陆路向东深入,而是向南转向了海路,继续向着东方前进。在他出发将近一年之后,他到达了上海,而且已经基本确定水晶就在中国北部或者西伯利亚,此外珍妮因为怀孕返回了伦敦。在中国继续向北三个月后,1928年4月,他在直隶省遵化县落脚,同时在电报里兴高采烈的向我宣布,他已经知道水晶在哪了,只剩一点小小的阻碍就可得手。再过了几天,弗里特就启程回国了。
弗里特马不停蹄地赶回英国,刚一回伦敦就立马就找到了我,兴奋地向我宣布此行收获颇丰,不仅找到了水晶,还拍到了不少珍贵的照片,他要先回家照看珍妮,晚些时候就可以向我展示他的发现,并开始准备发表他关于生物起源和进化的全新理论了。
但这一切,最终都截止于弗里特回伦敦三天后的这场巨大灾难。
警方检查了他的大部分遗物,发现弗里特将水晶和照片放在了一个保险箱里。在简单的尝试后警方暂时放弃了打开它的打算,只能等找到更为专业的人士再说。而我手中的这份手稿,是他从中国带回的东西里少数没放进保险箱的,由于是全中文写作,因此稍微懂一些这门东方语言的我便被委托查看一下其中有没有和案件相关的线索。同时,出于对弗里特在中国经历和他口中的理论的好奇,我对这份手稿的内容也充满了期待。
手稿是自弗里特到中国后开始写作的,有不小的篇幅介绍了他在中国的各种见闻,但大都是零碎的随笔。至于用中文写作的原因,弗里特自述为“作为对这个古老国家的一份尊敬”。直到弗里特将抵达直隶后,手稿的内容开始连贯起来。
“原生质越来越活跃了,甚至今天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差点自己把瓶子摔碎,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现在,它还像一只发疯的兔子一样在我的包里颤动着。由于已经离得足够近,所以用了一点办法最终确定到了水晶的具体位置”
“老实说,刚得知水晶最终的位置是在清帝国的皇室陵墓里时,我激动的心情仿佛被驴子踢了一脚,毕竟凭我一个人的本事是没法盗掘皇陵的。不过我很快就打听到了另一条消息让情况有了转机。就在一周前,一位姓孙的军官炸开了皇陵,并在之后的几天将其洗劫一空。购买一颗水晶珠子的钱我还是出得起的,只要他们愿意出手给我,实在不行……从军队手里偷东西总比盗皇陵容易吧……哈哈哈。”
“好消息,不用花钱也不用去偷东西了,水晶似乎还在皇陵里,而军队已经离开了。也许水晶被藏得很好没被找到,或者单纯是被落下了?总之明晚我就可以行动。”
在这之后,弗里特简单的勘察了下皇陵周边的情况,准备了一些工具,还为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预设好了逃跑路线。最后,弗里特在皇陵附近藏好,一直到深夜才动身下墓。在盗墓活动结束后,弗里特回到住处写下了他那晚的收获和遭遇。
“今晚发生的事实在一言难尽,在被军阀炸出的地道里钻来钻去很让人难受,感觉自己像伦敦下水道里的老鼠。墓穴里的气味也很难闻,陈旧腐败的气味中居然夹杂着一些怪异的香气,熏的人头晕。进到墓室后,可以看出贪婪的军阀和他的手下造成了怎样的破坏,连地砖都被撬走不少。不过最显眼的还是躺在墓室中央棺椁外的那具被扒得精光的尸体。可以确信这就是当年一手遮天的皇帝之母,慈禧太后。”
“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想象,发现一具已下葬数十年的尸体皮肤和肌肉如活人般有弹性是多么怪异的一件事,好在鄙人见多识广,并没被吓住,不过听说几天前盗墓的士兵甚至拿枪架着这具尸体以防她复活来着。尸体的反常情况已经能让我确定水晶就在其身上了,面对这具光溜溜的死人,我按照古代中国的丧葬传统,检查了尸体的口腔和肛门,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放上玉石或是珠宝,但一无所获。既然外面已经没有其他能藏的地方,那么接下来只剩一个搜索方向了。”
“靠着一把小刀,我从尸体的胃里找到了水晶,值得注意的是,尸体的血液被一种透明的粘液替代了。靠着这种粘液,尸体在我取出水晶后不一会就恢复了原状,这些粘液大概率和我包里的那小瓶液体是一类东西。不过,离开这块水晶后,慈禧太后应该会很快变回一具普通的尸体。”
“接下来,就在我爬出墓道之后,糟糕的事情就来了。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敲了我的脑袋!妈的,等我醒来,手里的水晶早没了。头上挨的那下可不轻,现在我还在头昏脑胀,本该多休息几天的,但我要尽快找回我的水晶,靠着我的那瓶原生质,那可恶的强盗跑不远的……”
“找到偷走源生水晶的贼也没花多少功夫,就在皇陵不远处的一个村子里,想不到我居然被一个小鬼暗算了。不过,我原本要教训小偷的计划落了空,因为当我找到水晶时,我眼前发生的事情向我展示了水晶对人类的精神和肉体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我这里就不展开写了。由于情况比较糟糕,我干脆就地试着用准备好的咒文激活了水晶,水晶随即如我预计的一般向我展现了生物的进化历程(虽然实际我看到的是反过来的),我拍了不少照片,并趁村里人发现这里的情况前离开了,现在我已经拿到了我需要的东西,是时候荣归故里了!”
弗里特的手稿到这里就结束了,现在我只希望警方能早点打开他的保险箱,弗里特带回来的照片一定能超乎我的想象吧。
小毛头手里紧紧攥着夜明珠,心跳个不停,嘴里喘着粗气,停下脚步决定歇一歇,然后偷偷溜回家。她不知道那个洋鬼子怎么样了,想到自己说不定杀了人,小毛头心里有些慌,但再想想那是洋鬼子,小毛头心里又有点自豪。
借着月光,小毛头摊开手,细细地看起了那颗珠子。宝珠淋上了冷冽的月光,浮起一层淡淡的血红色,又流出些许柔和的光波,染在小毛头的手上和脸上。那光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像是香油,又像是蜂蜜。
小毛头很高兴,这一看就是值钱的宝贝。前天盗墓的大兵走了,村头的二牛壮着胆子去皇陵瞧了瞧,居然在那边的土里翻到两粒珍珠,给他乐了好几天。小毛头是从来不怕鬼的,只害怕白天去遇到别人,所以就夜里偷偷溜出来碰碰运气。结果到了皇陵,小毛头远远地就看见一个人影闪进了墓里,突然有些害怕起来,又不想白来一趟,于是悄悄抱着一块石头蹲在墓外面,那人刚出来,就把石头向他的脑袋招呼了过去,那人被砸晕后,小毛头上前去才发现这人是个大鼻子的洋人,手里还攥着一颗珠子。小毛头怕他醒来,扒走珠子就一溜烟跑了。
又走了一会,快到家了,小毛头却担心起来,要是珠子被干娘发现了,指不定珠子要被抢走,还要被当成贼挨上一顿揍。想起干娘发飙时的样子,小毛头心里有些怕起来。尽管平时嘴上都要叫那个老婆娘一声娘,但小毛头心里还是一直叫她干娘。小毛头早已不记得自己的亲娘长什么样子了,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了这家里,听说原来是为了给干娘的傻儿子当老婆的,但傻儿子前些年玩水淹死了,因此,小毛头在家里不仅要包揽各种活计,一点不合意就要挨揍,还时不时要被骂上几句丧门星。
但要是小毛头能把这颗珠子拿到城里当掉,换上几十个……说不定是几百个大洋,那她以后说不定就不会挨揍,也不会被叫作丧门星了。再不济,干脆拿着钱逃出去,一个人去讨生活总比在那家里好,说不定……还有可能找到自己的亲娘。小毛头想了想,确认四周没有人后,找了个地方把珠子埋好,做上了记号,然后悄悄溜回了牛棚,缩在一堆干草和破棉絮中间,不一会就睡着了,这就是她的床。
第二天清早,小毛头就在草堆里被干娘一脚踢醒了。这家里的男人都在外做工,所以平时都是干娘管着小毛头。挑水、喂牛、打扫、浇菜、做饭……一直连轴转干到了上午。还没歇一会,干娘又塞给了小毛头一捆小菜,半拉又干又硬的馍馍,让小毛头去县城卖掉,这正合了小毛头的意。
出了家门,小毛头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找到了藏珠子的地方,挖出珠子刚擦了擦,背后突然冒出粗声粗气的一句话:
坏了!是愣子!愣子长的牛高马大,抢别人东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是珠子给他抢去了就完蛋了。小毛头赶忙把珠子往嘴里一塞,回头对着愣子摇了摇头。
愣子一把擒住瘦得像高粱杆一样的小毛头,两根指头像钳子一般夹住了小毛头的腮帮子,试图把珠子挤出来。结果小毛头一用力,嘴里的珠子呲溜一下滑进了肚。
“明明是给你咽下去了!吐出来!”愣子抬手准备给小毛头肚子上来一拳,但看了看小毛头瘦皮猴一样的身体,最后只往小毛头脑门上敲了两下就把她丢下了。
愣子走后,小毛头收拾好散落一地的小菜,等回家偷偷喝点油,不知道能不能解大手的时候把珠子屙出来,小毛头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沮丧地继续朝县城走去。傍晚,卖完菜回家的小毛头继续被使唤着做这做那,她没找到什么偷油喝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没力气。上午吞下的珠子一直在小毛头肚里发着热,弄得小毛头整个人昏昏沉沉,硬顶着忙完所有事情后,小毛头回到牛棚,一头扎在草堆里沉沉睡去。
今晚,小毛头睡得并不安稳,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一个巨大的看不清面孔的女人蹲坐在一条河边,河边堆满了黄泥。小毛头觉得这应该是女娲娘娘,她偷偷在村里私塾外面偷听时听先生讲到过,女娲娘娘用黄土捏出了人的老祖宗。但现在这位女娲娘娘自己的两手却也是黄土做成的,女娲把两手泡进河水又抬出来,两手的黄土一块块落下,落到地上就如开水一般沸腾起来,从里面冒出了形形色色的飞禽走兽,还有男人女人,这些黄土人兽刚出生就厮杀在一起,互相撕咬啃噬着。突然,女娲娘娘伸出它的黄泥大手,将地上的黄土动物一把一把又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小毛头被这场面吓得不能动弹,直到从某个方向传来的遥远模糊的声音:
小毛头一下子就从梦里醒来了,已经是清晨了,干娘正在里屋扯着嗓子吩咐小毛头干活,每次干娘不想起床都会这样。小毛头用尽全身力气应了一声,不然待会干娘就要怒气冲冲的出来拿藤条给小毛头一顿好抽了。小毛头细细的胳膊奋力撑起身子,脑袋上的头发一簇簇散落在草堆上,两手的指甲也因为用力而一片片脱落,但小毛头没有注意到这些,她太累,太困了,还没走出牛棚就倒在了地上。
小毛头又做起了梦,她梦见了自己的亲娘,尽管面容依然模糊不清,但她知道那正在远远地望着她的就是他的亲娘。她跑着,然后扑到了母亲的怀里。
“娘!活着太苦太累了,人人都欺负我,没人关心过我,我不想再过这样的苦日子了。”
“乖女儿,那你回到娘的肚子里来吧,那里不会受冻,不会受饿,更不会有人欺负你了。”
说着,小毛头的母亲温柔地拉着小毛头的手,将小毛头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肚皮上。小毛头发现母亲的肚皮居然像棉花一样柔软,双手稍一用力就按了进去,原本冷冰冰的双手顿时变得舒适又暖和,就这样,小毛头毫不费力地钻回了母亲的腹中,但腹中的温暖和舒适只存在了片刻,很快,温暖渐渐褪去,四周也开始变得黏糊糊的,更有一股腥臭味开始弥漫,小毛头醒来了。
醒来后,小毛头立马明白了怎么回事,毕竟是干娘,永远也不可能像亲娘那样让人舒服。
小毛头正在茫然于眼下的情况,门外却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小毛头扭头一看,是那个外国人!她想要逃跑,但却使不上力气,好像手脚的骨头都变软了,小毛头整个人都瘫软了下去。她隐约听见那个外国人走近了,嘴里还在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又过了一会,小毛头就什么也听不见了,眼睛也无法睁开,之前的腥臭味也消失了。小毛头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和骨头混成了一团浆糊,然后开始变成其他形状,一会像猴子,一会像老鼠,一会又像蜥蜴……最后变得什么也不像,小毛头感觉到那个外国人拿走了它的珠子,它想生气,但它已经再也无法再思考,只感觉自己在慢慢沉入一片温暖的黑暗中……
在近四十亿年前,地球正处在她的婴儿时期。在被后世称为冥古宙的这个时代,沸腾的岩浆怀着满腔怒火在地下汹涌地奔流着,只要找到地壳的任何一个薄弱点就迫不及待地喷发而出,在炎热的地面上继续自己的征途。广阔无垠的大海如一口大锅般,无时不刻在沸腾着,由此产生的乌云和天空中肆虐的烟尘遮挡住了绝大部分阳光,从地面上看,黯淡的太阳只偶尔在云层中无力地探出头,地表上除了岩浆昏红的火光和云层间不时出现的闪电外再无其他光亮。整个地球就处在这样一个高温、潮湿又黑暗的状态中。
在某处海边,一处凝结的岩浆上,一颗小小的晶体球正在微微颤动着,随后便开始不断渗出无色的粘液,粘液最终聚成一大团,形成了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独立生命个体。
逃离大海,是这个生物回来后的第一反应,它本性是喜欢大海的环境的,但同样,它的兄弟姐妹们也喜欢,它必须避开它们,以免被更强的个体吞噬。更重要的,是避开母亲,尽管回归母亲是它们所有个体最终的命运,但还没有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前就被母亲吞噬的话,虽然它还能重新被分娩出来,但由于它并非直接出生自母亲的身体,一但被吞噬它之前的时间里积累的信息就浪费了。虽然从大局来看,母亲吞噬自己孩子的行为很不好,但母亲从来不会思考,只会一视同仁地对待自己的所有子嗣。
接下来该怎么办,它稍微思考了会,便开始发动自己的所有感官,在时空中继续寻找适合自己的信息。随后便是蛰伏,虽然以三维宇宙的视角来看它和它的下一个目标在空间有着不小的距离,在时间上更是相隔了四十多亿年,但以更高维的视角来看,在时空连续体上它与目标近在咫尺。
不多一会,它便一点点地消失在了这块凝结的岩浆上。一个脆弱的未来生物用一些他尚未进化完全的神经系统无法完全理解的手段将它带到了未来,一个更加寒冷,但又更加明亮的时代,由于时机未到,它的蛰伏还没结束,它迅速的离开了那个生物,但还是被夺走了一部分身体。但它不在意,这份身体被夺走也是它生命的一部分。最后,它在那个生物的巢穴下方的地下通道中住了下来,这里潮湿阴暗,还有不少小生物当它的零食,它很喜欢。
在那之后,那个生命离开去了别处,去寻找它的门扉,并最终会把门扉带回来,它只需等待。在它等待的途中,那个生物的配偶回到了巢穴。它能感知到配偶已经在孕育基于他们二人的信息,随机生成的新生命,但随机只是对于生活在三维宇宙视角下的生命而言,对它来说那便是它此行寻找的必要信息,这条信息的出现已是必然。
随着新生命的不断发育,它觉得是时候了。于是它去掉了一些不必要的身体,尽可能缩减自己的大小,在配偶休息时,通过她的生殖孔进入了她的体内,取得了自己需要的信息。尽管那个新生命会因此消亡,但它不会因此感伤,因为他的信息被保留了下来。接下来它打算就地等待,不仅因为这里的环境和母亲的身边比较相似,还因为它对这个召唤它到此地的生物还遗存有一些遥远的记忆,它记得那个生物曾经夺走了它所拥有的一样很珍贵的东西,作为回报,它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时候到了,他回来了,它能感知到他把门扉放进了某件坚固的容器里,这并不是问题,它有能力打开,只需要一点时间恢复它的身体。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该给他准备好的惊喜了,这些生物的身体精密但也脆弱,很容易就能破坏,它在想,突然跳出来一定能吓他一大跳。
我已经大致查看完了弗里特的手稿,并整理出了我觉得有用的信息,当时我正在去向警方汇报我的成果,并准备之后将弗里特的手稿完整的翻译一遍。在途经弗里特遇害的公寓的时候,我突然沉入了和他的回忆之中。老友遇害的伤感浸透了我,尽管现场已经被锁上了门,但作为好友,我知道弗里特的备用钥匙藏在哪里,我决定进去看看,和我的老友作一个简短的道别。
当我打开门,看到门里的景象时,有点黑色幽默,我最先想到的是警方不用费劲找人来开保险柜了,随后我便晕了过去,再醒来已经是在医院了。据警方说,保险柜被袭击者暴力打开了,不过按照之前对里面物品的估计,除了一个小瓶里应该有的液体外没有东西遗失,袭击者甚至连看起来很值钱的水晶也没拿走。但一些文件都被弄得湿乎乎的,还有几卷胶卷,但也被弄坏了胶卷筒,还散得到处都是,遭到了严重的曝光,不知道还能不能洗出一点东西。
作为目击者,如果你问我袭击者是什么,如果你不是警方或者媒体人士的话,我想我才能如实回答,否则我只会被因为是惊吓过度被送去治疗,甚至更糟,我会被送去疯人院。毕竟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一团会动的扭曲粘液听起来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而真正让我晕倒的,我想是在那团污泥上起起伏伏的那些肢体和脸,不只有人类的,还有动物的,甚至还有我们未曾见过的物种。在那些脸中,我依稀能辨认出一个东方面孔的小女孩,一个皱巴巴的婴儿,还有就是……老天……虽然处于半融化状态,但那无疑就是平克·弗里特和他的未婚妻珍妮!警方现在对袭击者的搜索注定是徒劳,因为在我昏迷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那玩意似乎被保险柜吸进去了,准确来说,应该是被那颗水晶吸进去了……
现在想想,也许那些照片和文件被毁坏,以及弗里特的理论最终未能发表说不定是件好事,我不会再去翻译那些手稿了,只希望这一切能成为一个黑暗的秘密,永远不要再被谁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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